現代制度觀與現代性制度觀之間的關係,好比極限中數列函式與導數的關係。一個數列可以無限地接近它的極限(這裡對應理性),但不可能完全等同於這個極限值。現代性制度理論是制度極限理論,後現代制度理論堅決反對把這個極限當做實在,無論現象是否在實際上無限趨近於這個極限。
第六章 後現代經濟——制度(6)
當然,把制度的正規化基礎只追溯到康德,懸置了理性本身,沒有做到從啟蒙運動的源頭上反思現代性的侷限。這方面施特勞斯和伯林的理念更深入一些。我以前提出“自由先於權利”的觀點,也旨在超越現代主義的制度觀,凸現後現代制度元邏輯的價值取向。
資訊是重要的
眾所周知,新制度經濟學派的口號是“制度是重要的”。在我看來,這不過是另一副現代性圖騰。在後現代語境中,我認為“重要”的,不再是(一成不變的)制度,而是不斷生成和演進的資訊。對於制度來說,資訊才是重要的。
制度是認知的結果,是資訊的流動與積澱過程。行為經濟學從認知角度看待經濟行為。行為經濟學的認知模式不光反映微觀行為結構,而且反映宏觀制度結構。制度構造本身就是一個心智模式。在這一模式中,制度隨時要從當下的情境中獲得資訊,同時要將這一資訊同儲存於系統框架(相當於康德的圖式)中的以往的編碼資訊進行比對,以此方式進行評估,做出應對之策。後現代制度與工業化制度的不同在於,資源外部性越強(資訊和知識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