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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我說的不是對音樂形象的感受問題,請暫且不談這個,二者毫不相干。我說的是《如歌的行板》採用哪一首俄羅斯民歌作主題?這是具體問題,具體得相當於一加一等於二,跟‘音樂感受’不相干。”

往下,銀杏兒好言相勸:

“科列克網友,其實你只消唱一唱著名的《如歌的行板》的主題,再唱唱著名的《伏爾加船伕曲》,就會明白,《如》用作主題的,不是《伏》,而是《孤寂的萬尼亞》。這是絕對不能混淆的。”

接著又語重心長說:

“科列克網友,這些世界名曲的作品分析,所有的音樂書上都有,網上更是一搜一大片,任何人想看都十分方便,不懂音樂的看過文字也能理解些許。退一步說,即使音樂界人士重新寫這方面的文章,都是署名“編”或者“編著”,而不是署“原創”;所以,你帖子裡那些內容,怎麼能說是你的原創呢?”

銀杏兒依照自已的原則,不直言抄襲;她以為自已的意思說清楚了,任務已完成了,討論可以結束了。

——看官,這銀杏兒想法何等簡單,常言道樹欲靜而風不止,她捅了馬蜂窩,對方能讓她結束嗎?說句四川方言,這叫“貓兒抓餈粑脫不了爪爪”,呵呵!

(未完)。 最好的txt下載網

五、論題偷換眾口難纏

(一)

看官明白,這辯論場所有種不成文規律:偷換論題一經開頭,人多嘴雜你偷我換群起而哄沒完沒了,這水就鐵定被攪渾,是與非就鐵定被顛倒;要想把論題扭回正題,就比上青天還難;堅持真理之人,必將碰得鼻青臉腫頭破血流、落得惡名遠揚無好下場。

——同科列克一起大表“對高雅音樂的高雅感受”、不惜本錢你吹我捧的人,不顧銀杏兒的糾正和說明,接過科列克偷換論題的接力棒,下死勁把水往渾裡攪。

網友B1說: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感受,自己的感受可以跟別人分享,但不能要求別人也跟自己一樣的感受。一首《歡樂頌》,有人聽出了光明歡樂,有人卻聽出了歡樂後面的悲傷。僅此而已。”

網友C2說:

“完全贊同B1的觀點,確實不能要求別人也跟自己一樣的感受。”

發言人邏輯思維之混亂,讓銀杏兒吃驚不小。她心想,既然說“有人聽出歡樂有人卻聽出歡樂後面的悲傷,僅此而已”,那就拜託你們,別再附庸風雅追趕時髦、拿音樂作表現自我的工具了,我的天,音樂都被你們弄成“變色龍”了!

她嘆口氣,再次解釋:

“兩位誤會了,我說的是具體問題,不是說對音樂的感受,請不要再往那方面扯。而且,不必以負氣的態度與我相對,我是搞專業的,跟我鬥氣對你們不公平。 我只是想把一些應該弄清楚的說清楚,這才真正有助於對音樂的認識,我認為我有這個責任。大家你好我好,達不到這個目的。”

銀杏兒苦心解釋話音未落,網友D3就視而不見繼續攪和:

“同意B1和C2的觀點,即便是同一個人在不同時期不同環境不同心情下聽同一首曲子感受也會有所不同:)”

銀杏兒頗感無奈,停會兒再說:

“好,請不要繼續扭偏話題,我真不願意把精力花在這兒!

下面說說科列克對《藍色多瑙河》的分析的具體錯誤,擔任引子主題演奏的不是“圓號和大提琴”,而是圓號。這在音樂中是原則問題。至於其它的(諸如表現了什麼情景),自古以來書上就有,已經有不少人反反覆覆地寫過了,用不著哪位音樂愛好者自已花多少時間去分析,且不說這種分析需要紮實的基礎和高超的能力。”

銀杏兒沒把嘣到嘴邊的“事實證明科列克不具備自已分析交響樂的能力”這句話說出來,她仍然不想讓對方接受不了。

科列克又開口了:

“圓號是一開始就出現,大提琴是第45秒出現,這都還在引子的範圍內,在語法修辭上這樣說沒有錯誤。”

——噢,看官,原來如此!這以計算時間、以在哪段時間有哪些樂器出現來確定哪種樂器擔任主題演奏,可真是種“原創”是種“發明”哦!依此邏輯,一首鋼琴伴奏的小提琴獨奏曲,當然可以說成小提琴鋼琴二重奏嘍,因為二者在同一時間出現啊!虧他說學過四大件!不過好在,談話終於回到正題了。

銀杏兒直指正題:

“是這樣嗎?那麼《如歌的行板》的主題呢?是採用哪一首俄羅斯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