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我不跟你爭了。”凌媽媽說;“我很喜歡她,你加把勁啊,我看希望還是挺大的,媽可等著抱孫子呢,你快點啊。”凌巳軒只有一個姐姐,比自己大九歲,和姐夫一起管理著那麼大的公司,一年也回不了幾次家,凌媽媽已經五十了,看著周圍的同事朋友們要麼是退休了整天逗著孫子玩兒,要麼是在單位三句話不離“我們家那個小祖宗”,凌媽媽羨慕的不得了,總是想讓凌巳軒快點結婚。
“我知道我知道。還有什麼事嗎?”凌巳軒最怕凌媽媽把抱孫子一類的話放在嘴邊。
“你別忘了等過兩天你爸回來的時候讓林容再來一次咱家,這事你總得給你爸說說吧?”
“哎呀什麼啊,八字還沒一撇呢,等林容答應我我再帶她來吧,不然最後人家不要我了我多丟人。”把林容帶回家一次他就已經夠冒險的了,況且是有這麼好的機會。開玩笑,如果真的再來一次,估計林容肯定不會搭理他了。
“隨便你,不過這事你得讓你爸知道啊。”
“嗯,你跟我爸說吧媽,中午我回家吃飯啊。”
來到自己的那套房子樓下,凌巳軒才突然想到鑰匙都在林容那裡呢,進不去了,他只好再開車回家。
林容正聽課,手機響了,是凌巳軒的簡訊:我看過他照片了,長得比我差遠了。凌巳軒仔細看過吳志的照片了,不到一米七,本來就很黑的人又穿了一件深灰色的上衣,頭髮像是好久沒剪過的樣子,整個人顯得又亂又髒,實在不怎麼入目。仔細看長相,其實並不差,倒是可以將就。再看其他的,學習也沒有林容好——不過話說回來學習比林容好的人還真沒幾個,家庭條件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