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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會生病,只要一隻兔子生病,其他的就會被傳染。

石榴賣給村裡人兔子的同時,也特別告訴了他們養兔子需要注意哪些事項,養得認真的,兔子長得快,養得馬虎的,兔子買去幾天就死了。

因為養的兔子越來越多,實在忙不過來,石榴邀請秦豔芳,秦小娟和石祥一起來幫忙,答應每個月給秦豔芳和秦小娟二十塊的工錢,給石祥三十塊錢的工錢。

去上工,算下來每個月最多就十多塊錢,而且風吹日曬雨淋的,在石榴家裡幫忙幹活,卻比每天上工輕鬆多了,工錢還高,他們當然樂意了。

村裡人看著石榴弄那麼大的場面,每個月開給秦豔芳他們三位的工錢就是七十塊錢,可見石榴弄這個買賣還是真的賺錢了。

有些眼熱的人在背後說風涼話道:“石榴家祖上就是世世代代的財主,所以她骨子裡也是一個財主,現在更是成了名副其實的財主,連幫工都一請就是三個,可見還不是一般的小財主,那次差一點把她劃成地主,確實沒有冤枉她,只不過她命好,有江鴻翔這個保護神救了她。”

但是大家說歸說,嫉妒歸嫉妒,石榴現在就算是財主,請著幫工,剝削著別人的勞動力,但這是在政策的允許範圍之內的,再眼熱,也不能把她怎麼樣。

產下來的兔子兩個月就可以養大,大批的兔子養大,石榴殺了煮成紅燒兔子肉拿到集市上賣的就多一些,有時候一天殺五六隻兔子,到了集上,四五十小時的功夫就賣完了。

雞養的多起來,產的蛋也就多了,石榴把雞蛋滷了,和紅燒兔子肉一起拿到集上去賣,一個滷雞蛋賣一毛錢,一毛錢,人人都消費得起,而且石榴的滷雞蛋比家裡煮的白煮蛋要有味道好吃多了,所以她的滷雞蛋常常是供不應求。

偶爾,石榴也會殺一隻公雞或者是產蛋率低的母雞煮成清湯去賣。

別的不說,一碗雞湯一毛錢都很快就搶購一空。

那時候物資貧乏,肉金貴,一隻雞差不多八到十塊錢,差不多是一個月的收入,許多人家一年到頭都捨不得殺一隻雞吃,一毛錢就可以喝到一碗雞湯,還是挺划算的,儘管那碗雞湯已經兌了許多水。但它可是貨真價實的雞湯。

看石榴的買賣做得好,有人也學著石榴做了紅燒兔子肉去賣,但是別人做的紅燒兔子肉就是沒有石榴做的好吃,兔子肉如果做不好就有一股腥味,但是石榴做的就沒有腥味,她做的紅燒兔子肉,有一種特別的香味。別人怎麼做都做不出那種味道。

有比較就知道水平的高低,有些顧客去吃了別人做的紅燒兔子肉,味道根本就不能和石榴做的比,所以他們就只認石榴的買。

漸漸的,石榴的紅燒兔子肉和滷雞蛋就出名了,許多人到趕集日都以能夠吃上一碗石榴的紅燒兔子肉為榮,吃一碗紅燒兔子肉,就成了人們趕集回家以後和別人炫耀的談資。

五毛錢就可以一飽口福,許多人都還是可以承受的。

隨著養殖的兔子數量越來越多,雞產的蛋也不少。石榴的紅燒兔子肉和滷雞蛋也名聲在外。

石榴決定每天都去集上去賣她的兔子肉和滷雞蛋。

但是石榴不想每天來回跑得那麼辛苦,天氣晴朗還好,遇到颳風下雨,不但人被淋溼,生意也大打折扣。再說了,現在已經進入了冬天,天寒地凍的,每天來回跑十多公里路,還是很辛苦。

她決定在縣城租房子。

石榴和江鴻翔看了看,選中了百貨公司旁邊的一家民房,那房子臨著街面,把門面開啟,就是一個好地段的鋪面。

那時候做生意的人少,租房子的人也少,石榴說要租房子,那家人試探的問:“給多少錢的租金?”

石榴道:“要臨街的這間,每個月十塊錢可以嗎?”

房主家裡一共有三間房,兩口子加上三個孩子,剛好夠住,所以她本來是不打算租的,只是隨口問問,但是現在聽說一間房就可以租十塊錢一個月,房主心動了。十塊錢,差不多是他們一家人一個月的生活費了。那個年代,想多賺點錢不容易,這平白無故的就可以賺到每個月十塊錢,何樂不為呢!不就是一間房嗎?一家人擠一擠就騰出來了。

兩口子商量一下,就答應了石榴。

有了店鋪,就不用再風吹日曬被雨淋了,也沒有再像之前一樣的辛苦。

每天早上,江鴻翔和石榴起來殺了兔子,然後帶到店鋪裡做,一邊做一邊賣。下午差不多的時候,肉賣完了,兩個人又回桃花村。

秦豔芳他們三位則在石榴家裡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