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實行以貨易貨和以畜產品為抵押,由蒙民聯保的賒購貿易。
他們將運來的貨物,如棉紡織品、呢絨、食品、鐵器和其他日用雜品,以比市價高得多的價格賒給當地居民,然後收取折價低於市價的畜產品為償,如到期不能償還,俄國商人便透過俄國領事照會盟旗長,對蒙古人處於二倍、三倍的罰款,直到奪取蒙古人可能擁有的一切財產為止。
為了攫取高額利潤,俄國商人往往以附加費為名,把商品價格提高到原價的一倍到兩倍半的價格出售,透過這種巧取豪奪的殘酷手段,每個俄商的純利不低於四到五成,甚至如果達不到這一標準,經營者將被蔑視為低能的失敗者。
俄商還在外藩蒙古遍設貿易站、代銷店鋪、流動帳篷等,經常乘蒙古人手頭緊、急需現款,壓低牲畜、毛皮和其它原料的收購價格,用盧布向他們定購次年的畜牧產品,如果到期不能交貨、或有短欠、也要受到罰款二倍到三倍的高額盤剝。
這些所謂的信貸貿易,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高利貸,時至今日,俄商向蒙古人發放以土地財物為抵押的高利貸也日益增多,致使當地居民負債累累、苦不堪言。
由於《中蒙陸路通商章程》規定俄商在這一地區的商業貿易概不納稅,而華商逢關納稅,遇卡抽釐,難以與俄商競爭,因此沙俄又發現了商機,或誘使華商加入俄籍,或買取俄國的空白執照與運貨小條,冒充概商、販運土貸,逃漏稅收,甚至還在中國邊境地區擅設關卡,巧立名目,強行抽稅。
因著俄國自政府至商人的種種無恥行徑,致使外藩蒙古的商務稅務被包攪殆盡,清庭不僅是財政稅收遭到巨大損失,也幾乎喪失了對外藩蒙古的有效統治。
不僅如此,俄國還公然違背條約,對中國輸入俄國的貨物,強行徵稅,有時還會以各種藉口扣留或者沒收。
俄國沒收中國貨物,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了。
除此之外,俄商還會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