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連忙對場主妻子說道:“你先跳一會舞,我喜歡看你的舞姿。”
之後,在她跳舞的間隙,我觀察起場主來。
剛一進入視覺,耳邊便傳來了場主的聲音:“……愛莎……雖然你是我的至愛,可是,比起我的命來……要怪,就怪那個人太狠心了……愛莎,你放心,我會在你殺了他之後,給你一個好去向的……”說著,他將那巨幅相片拿了下來,開始動手撕了起來:“……我不想讓你恨我,可是,沒辦法,我只能這麼做……我不會讓一個被別人看過身體的女人成為我妻子的……哪怕是僅僅看到一丁點,也不行……”
撕完後,他又拿起紙筆,在上面寫了起來,邊些又邊說道:“……可是,我又不放心讓別人去刺殺,那個傢伙太厲害了……要怪,就怪你既妖媚,又有實力吧……我會讓管家安排你的,你看了這封信就明白了,我不想再看到你……以後,你要幸福啊……”
寫完,他將信放到了一邊,看著房子視窗的某處自言自語道:“相信你已經動手了吧……哼!那個傢伙,就算會放過我,就算僅僅是想要我‘快速落錘’這個條件,我也不會讓他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今晚是大拍,如果被他隨便叫上幾件東西的話,那我們拍賣場損失可就大了。愛莎,希望你能理解。”說完之後,他沉默了一番,叫來了管家,並將信交給他,吩咐管家在其妻子回來之後,將信交給他。
在將信交給管家之後,他轉身度步離去。
我連忙催動了亡靈召喚,將一個水藍色的噬魔幽靈召喚到水中,再將這個噬魔幽靈瞬移到場主的視線旁,並迅速地潛入了正將信往懷裡揣的管家體內。
一切的動作,在短短的幾秒鐘內便完成了。
這幾秒鐘,關鍵還是花費在亡靈召喚上面。
雖然僅僅只召喚一隻亡靈,但是那個亡靈卻是我目前最高等級的亡靈小弟。
如果不是我的死靈魔法經過信仰之力增幅的話,恐怕還真需要幾十秒來完成。那樣,就沒辦法再在毫無察覺的情況下完成了。
而我的瞬間移動,經過再次增幅之後,目前能將物體移動到一萬米開外。一個小小的拍賣場,肯定沒有一萬米跨度吧。不過,要想準確移動的話,就必須知道方位。
所以,我只能將我的幽靈小弟移動到我的視覺範圍內,而我當時的視覺,正是場主的視覺。所以,我只能將幽靈移動到他眼睛的死角處。
不過,雖然是眼睛的死角處,擁有A級上階實力的高手,也能察覺一點風吹草動的。
果然,場主在噬魔幽靈完全沒入管家的身體後,猛地轉過身,卻什麼也沒看到,疑惑了一下,轉身繼續離去。
我暗歎,好險,還好動作快,而且噬魔幽靈的身體半透明,行動又迅速,否則,被發現了,好戲就沒法上演了。
管家將信收到懷裡之後,我利用他眼睛最後的餘光,將那封信瞬間移動到我手中,而那管家卻毫無察覺,繼續忙他的去了。
我手中抓著信,微微對妖豔的場主妻子一笑,心嘆道:好戲就要開演了。
我的瞬間移動,是劃破空間地構建魔法陣,可以移動方圓十個平方米以內東西移動到一萬米範圍以內的地方,不管是十平米還是一萬米,都是隨心控制的。
換句話說,我要想移動十平米內多少物件就移動多少物件,大到一個魔法陣大小的大石頭,小到一根頭髮。而且想要移動一萬米以內多遠距離就移動多遠距離,遠到整整一萬米,近到幾厘米。
不過,這都得在視線範圍以內才行。而且,所移動的物體,如果是人或魔獸,就不能超過我的等級,如果超過了我的等級,我就得經過對方的同意才行。如果是物品的話,那個物品上面不能含帶一絲的能量,甚至是一刻E級下階的魔晶,我都無法移動。
拍賣場拍賣的物品,為什麼要灑上一些魔晶粉,就是為了防止隱蔽之處的空間魔法師盜取而設定的。而一般富貴人家的貴重物品,也會灑上一些魔晶粉來防止被盜。
而如果有人或魔獸身上攜帶著有能量的物體,便是隻能將該人或魔獸移動開來,而那件有能量的物體卻只能留在該處而無法移動。除非是攜帶該物件的人同意別人的瞬間移動,比如移動自己,就不管自己接觸到多高能量的物件,都能移動了。
另外,魔獸自身有的魔晶,卻因被血肉包圍,而不受影響。
總之,空間魔法雖然厲害,卻還是有限制的。
看到我的笑臉之後,場主妻子並不知情,也妖豔地對我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