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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部分

聚落裡的女人和孩子,有些擔心,沒有了他們的保護,她們能否在這個危機四伏的世界活下去。

忽然,頭領抬起了頭,他似乎聽到了一聲槍響。

這是幻覺?

首領看著其他的戰士,目光中帶著疑問。

這時,他聽到了第二聲槍響。

不是幻覺!

首領拄著狼牙棒站了起來,墊腳眺望著槍聲的方向。原本已經認命的他,忽然誕生了些不切實際的幻想。我們會得救?

烈日炎炎,雖然還是春天,但裸露著大塊岩石的荒原,卻泛著熱浪。

一名拿著狙擊步槍,從頭到腳包裹的嚴嚴實實的戰士匍匐前行。

說來也怪,他這一身黑色裝束,在此刻熱的像燒紅鐵板一般紅褐色的荒原上,應該顯眼無比,卻沒有任何一個生物注意到他。

一個小時前,快步行走在荒原,趕路去蠻荒海岸,發現了一夥人類的足跡,以及群狼腳印的他,判斷有一夥人類被狼群圍困住了。

他決定救他們。

這無關正義。在新時代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強者存活,弱者去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不過,因為同為人類,他還是決定救下他們。

架起狙擊步槍,把一個個混種狼套入準星,每射出一顆子彈,就解決一頭變種狼。

頭領聽著勻速的槍聲,看著視野內一頭又一頭倒地的混種狼,臉上沒有絲毫表情。

來者太強了,強到首領聽到了這麼多聲槍響,都沒有看到襲擊者,也無法判斷出襲擊者的具體方位。

要知道,經過感知強化的頭領,目力所及有一千米遠。

他都沒有看到襲擊者,說明襲擊者最少是在一千米外開的槍。

哪怕是用狙擊槍,這個距離也有些恐怖了。

頭領判斷著,襲擊者最少強化過兩次感知和一次射擊專精。不然,不會在這麼遠的距離,射的那麼準。

頭領和他的戰士們,雖然看上去宛如茹毛飲血,粗鄙莽撞的野人。但事實上,他們對於槍械,汽車這類象徵著文明的東西並不陌生。

頭領的麻布口袋裡,現在就有一把十毫米手槍,他不拿出來用,只是因為沒有子彈罷了。

同理,頭領聚落的所有人,居住的房子都是鏽跡斑斑的汽車。只住不開,是因為沒有汽油罷了。

他們為什麼用冷兵器,為什麼步行說清楚了。

至於他們為什麼穿獸皮,原因也比較簡單。

一是舊時代已經過去兩百餘年了,舊的工業體系早就崩潰,且無法恢復。

二是舊時代的衣服,不能夠阻擋輻射。

三是舊時代的衣服,不能當最後的口糧。

在頭領思考的時候,除了那頭正在啃食老頭狼屍體的混種狼,其它的混種狼已經都被消滅了。

黑衣男看著將要吃完頭狼屍體的混種狼皺了皺眉頭,狙擊槍拿起又放下。

他不太確定手裡狙擊槍的子彈,飛躍了上千米的距離後。能否對這頭體型碩大,至少有四十公斤的混種狼造成有效傷害。

要不要跑?

他想了想。

救人是救人,但有可能讓自己受傷,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管舊時代,還是新時代,受傷都會死人的。

唯一不同的是,舊時代醫療條件比較好,受傷後存活率比較高,新時代環境惡劣受傷了更難活下來罷了。

混種狼吃完了頭狼的屍體了,它轉過頭,惡狠狠地盯著黑衣人的方向,極速的跑了過來。

從它奔跑的姿勢能夠看出,它用力過猛,還並沒有適應變得更強的身體。

黑衣人看到它朝自己跑來,扔下狙擊槍,從雙腿的外側各取出一把鐵管手槍。翻身滾了起來,然後開始迎著已經變種的混種狼跑了起來。

頭領看到了襲擊者的身影,他奔跑的速度,比他想的更快。

難道他不光加強了感知,以及射擊專精,還點了敏捷?

他太強了。

頭領越來越覺得這個黑衣服襲擊者的突然出現,並不一定是一件好事。

黑衣人之所以朝著變異混種狼奔跑,是因為他手中的鐵管手槍,威力和射程都有限,如果不能近身,打多少槍都是白打。只有距離足夠近,才能造成足夠的傷害。

一千米,五百米,兩百米,一百米……

變異混種狼和黑衣人繼續朝著對方奔跑。

五十米,三十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