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律例,殺人者當斬。”
“殺人未遂呢?”
“按律減罪二等,監禁數年。”
沈歡苦笑了,他後世而來,當時依法治國,罪否全是看法律有否,聽得大宋律例,以他薄弱的法律知識也清楚司馬光判罰有誤了。可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認為他是對的呢,也支援他的主張?想必更多是以所謂“道德”來判,認為以妻殺夫,亂了三綱五常,於風化害莫大焉,因此憤而殺之。也許大家要責怪他們不懂法,也守舊,不過這個時代的風氣就是這樣,身處其中的他們又怎會跳得出這個侷限呢?在這一點上,王安石“迂闊”得就有點合理了,他愛鑽牛角尖,以後世觀點來看,反而是最符合人心的,不過在這個時代的人眼中,他就有點激進了。這是他與司馬光的分歧,一激進,一持穩。
“子賢,依你之意該如何判罰?”趙頊不解地問道,“本王真是有點想不通了。”
沈歡看著這個年輕的皇子輕皺著眉頭,極力思考的樣子,心中一動,史書說他最好《韓非子》,想必對他法家的那一套頗合胃口,這也是他為何支援合他脾性的王安石的原因之一吧。如今他問起來,自己在他面前萬萬不能與之向背太遠,另外,此事他也得相勸一下司馬光才成,不為其他,就為影響一下他的思想,同化於他。
“法律不外乎人情”,這種德治深入司馬光之心,但是在沈歡對他的規劃中,這種思想卻是落後王安石一點了,不符合他們的利益,因此他也該不遺餘力去作出改變。他選擇司馬光,可不單單是因為他人品高尚,而是想把他改造得比王安石還適合這個時代!
面對趙頊的詢問,沈歡暗歎一口氣,決定還是投其所好,脫口就道:“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這是《韓非子•;八經》裡的話,大概是從人情好惡上說賞罰,之後就是立法來治道。沈歡對韓非子不是很瞭解,對其句子也只記下經典的而已,稍稍涉略,因此只能微微提及一下。
趙頊聞言卻大是振奮,他這些年瞞著老師偷偷讀《韓非子》,奈何大家都不願意給他講一講,只能囫圇吞棗,半生不熟地下嚥了;激動了許多,喜道:“子賢對韓非子也精通?能否為本王講一下,本王很感興趣呢!”
沈歡皺了皺眉頭,他當年讀《韓非子》,不無搖頭,覺得其中理論,太過功利了點,於治國之道不無急噪,難道這也是影響了宋神宗過急的原因之一嗎?
“殿下,此句中的其他話暫且不論,只說這個‘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禁令立是什麼呢,沈某覺得可以認為是立法,也就是律例,我大宋律例此前可謂已立矣。那麼,立法用來做什麼呢,當然是‘治道’,治理這個天下。有律例才具備了治理天下的根據,婦人殺人未遂,死與不死,當然要看我大宋律例如何裁判,其他當不足論!”
趙頊驚道:“殺人以傷,按律減罪二等,子賢是不同意君實先生的主張了?他可是你的老師呀!”
沈歡這一刻亞里士多德附身,正色道:“吾愛吾師,但吾更愛真理!”
趙頊又是一愣,哈哈笑道:“沈子賢就是沈子賢,果然有主張,不人云亦云。愛真理甚於師,不亦聖人所言‘當仁不讓於師’麼!好了,我等不論這些朝廷之事,如何判罰,由他們去吧。子賢,我等再來談談《韓非子》如何?”
“殿下很喜歡《韓非子》?”
“正是,本王覺得其中言論,發人深省。可惜其他庶子老師都不肯講上一講,子賢,今日本王與你談韓非子,你可不要洩露出去,不然本王就沒好日子過了!”
沈歡趕忙保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接著又道:“殿下,《韓非子》其中不無可取之處,沈某看來,儒家是聖人之言,不可不遵,但法家理論,於國亦有利,也不至於要當洪水猛獸。孔聖人亦云,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沈某認為,對待《韓非子》也該如此,好的我們取用,不合適的我們就該屏棄,萬萬不能生搬硬套!”
趙頊皺眉道:“子賢此言模稜兩可呀!”
沈歡笑道:“世間之事,從無絕對,桔生淮南則為桔,生於淮北則為枳。殿下,古人之言,誠不我欺,不能不鑑呀!”
趙頊眉頭皺得更緊了,他雖然也喜愛《韓非子》,奈何多年教育,骨子裡全是儒家那一套思想,儒家思想,經過一千多年的發展,在沈歡看來,罷黜百家,確實霸道了點。這個趙頊深受影響,當然也會覺得儒家聖言才是最正確的,如今卻有人和他說世事無絕對,怎不迷茫!
沈歡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