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30部分

間很快過去,調解繼續,法官首先問兩家公司的意見,代理人竟然坐在一塊,要求也是一致,提出三種方案:一要求俱樂部解除集團代言合同,終止集團的代言活動,雙方繼續履行先前簽約的廣告合同,不再追究相關責任;二如果俱樂部繼續履行集團代言合同,他們將終止雙方簽訂的廣告合同,並且要求俱樂部賠償他們的一切損失,包括投入的廣告費、宣傳費、品牌影響費等等;三如果集團不願意與俱樂部解除代言合同,要求俱樂部對廣告代言人進行禁賽處罰,他們可以不提出賠償要求,暫停原先達成的廣告合同。

提出的要求真狠啊!這是逼迫王飛蓬跟集團決裂,但這是他的公司,怎麼可能答應這等無禮要求?在王飛蓬的授意下,集團的代理律師,立即拒絕接受解除代言合同,如果俱樂部單方面要求解約,他們將提出高額賠償要求!

如果不能跟集團解除合約,避免被兩家公司索賠,唯一的一條出路就是對王飛蓬禁賽,俱樂部和兩家公司都知道集團的幕後老闆就是王飛蓬,只有透過禁賽才能逼迫他解除合約!如果他不接受威脅,禁賽時間一長,當他從賽場上消失,他的球星效應逐步喪失,到時候代言不代言,影響已微乎其微。

顯然這是俱樂部和商家商量好的,兩傢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