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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灰斷落在鍵盤上。

我意興闌珊不想打什麼字了,只是把鍵盤倒扣過來敲打,讓菸灰落出。

作者有話要說:

☆、2

房東剛剛敲過門,因此我拉了燈,停了正在放音樂的播放器,靜等他離開。

於是今天又是泡麵的陪伴,房間裡充斥著濃重的泡麵油水的味道,時間久了,我也聞得直泛嘔。

權當消遣,我又一次敲打起鍵盤,某個摁鍵因滴落進的不知什麼而變得遲鈍。

於是我的回憶也如我敲文字一般艱難。

從見第一面到最後一面,我跳躍的跨度是不是有點大了?可是他留給我的記憶就是這樣雜亂。

“還在嗎?”

“我回去了。”

“照顧好自己。”

“好走。”

“好。”

這是我們之間說的最後的一段對話,簡訊。

之後是單方面我對他的追問,可惜他再沒給我回應。

他回了家鄉,離開了這座城市,我問為什麼,他說走過的每個地方都讓人難過。

分開的前一天,我們逛了整個城市能夠吸引遊客的景點,城市不大,能看的也不過就那麼幾個地方,我們以著一種不明的關係並肩溜達著。駐足在情侶們常駐足的地方,拍照。

可惜,如我前文所說,那些照片已全部銷燬。

一個大公園,除了樹多似乎也沒了什麼特別,而且惱人的蚊子也格外多。可是所有的綠蔭下都站著一對情侶,他們以旁若無人的姿態向世界宣示自己的甜蜜。我們站在綠蔭之外,看著。

然後,我從身後環住他,他一向淡定的表情終於帶了些羞澀,只是我們的對話中隱隱帶著一種避諱,是那種深知無能為力卻不肯承認的為難。

“抱夠了嗎?”他輕輕掙掙身子。

“還沒……還沒……”我抱的並不用力,好像我一用力會傷害到他,而他也沒有用力的去掙扎。

換個地方,他會換手機號,我怕的是我們的感情,最終變成再也不通的空號。

我想說如果想我了,就主動給我打電話。

可最後我發過去的是“無聊了打個電話來。”

我察覺到他在我身邊的時候,有時候會撞上行人,甚至還崴過腳,笨的彷彿一離開我他什麼也做不了,我嘲笑他,夠了夠了,以後就站在我的身後吧。可是每當我不在他身邊的時候,他永遠獨當一面,能夠解決所有的事情,就連令我無措的事情他仍能夠處理得當。

我意識到這世上,沒有誰離了誰會活不下去。這是一件多麼戳人心扉的事,讓人覺得自己活像個傻瓜。我也是像遇到他之前那樣,一天疊著一天的活,淡淡的過著自己的日子。

時間洪流究竟衝散了我們,讓我成為他生命裡的一個甲乙丙丁。

作者有話要說:

☆、3

房東殘忍的停了我的電,於是我竄到網咖來孜孜不倦的寫著這些聊以抒情的文字。

我的朋友馬天宇說看到我發表的這篇文章了,我淡淡一笑,說你他媽這都找得到!

原本這些故事我從不打算去寫,可誰知一開了頭就有了一股腦傾倒乾淨的慾望,按照別人的意願寫了編了幾年的別人的故事,終於在自由的寫起自己的故事時,有了說不盡的感慨。

馬天宇說你就不怕你家那位從網上看到?

我又是淡淡一笑,他他媽不是我家的哪位!

我穿著一件單襯衣,對於剛入秋的季節,在香港這裡正是合適。

而坐在我旁邊的一個捧著泡麵盒大吃特吃的胖哥已然熱的滿頭是汗,“網管!開開空調!大熱天的!太摳門了!”

空調風直吹過來,我竟起了層雞皮疙瘩,胖哥,真大佬啊。

我希望他不會偏頭看到我寫的文字,以他的體格會把兩個我的頭摁到鍵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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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個玩笑。

18度的空調冷風送到我的衣領裡,讓我想起了那年溽暑,帶著想讓人互相隔得遠遠地熱蒸汽。

我想起他唇上滲著細汗的樣子,用能懶死人的慢吞吞的步伐走著,似乎毫不介意被太陽暴曬,顯擺他就是不會被曬黑的樣子。

我相比他更是怕熱,在外面走兩步就開始淌汗,劉海鬢角全被汗水濡溼,貼在面頰上,顯得整個人沒精打采。

如今我還是這樣怕熱,只是我早已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