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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靈,這歌叫什麼?”
白澤通曉天下所有鬼怪的姓名,鬼怪們敬他,卻也怕他,對於他的問題,沒有一隻妖敢怠慢。
“是《奔喪》,大王,那麼多好聽的調子,你怎麼就獨獨喜歡這一個?”
歌名字很晦氣,內容更晦氣,這是林裡整日怨天尤人的老樹精寫的,據說是為了悼念三百年前一個死在他腳下的凡人。
“大王,您說巧不巧?那雖是個凡人,可眉宇間流露出的氣質卻很出眾,老樹精說,簡直他和爺爺的爺爺留下的畫像一模一樣!”
“哦?畫像裡畫的是哪個?”
鳥妖“噗嗤”一笑,俊秀的臉上流露出三分敬畏七分崇拜:“是逐鹿,名滿天下的戰神逐鹿!”
“啊,那凡人叫肖凌,是逐鹿的第六世轉世,可惜我還沒修成人形,不能親眼見到,只是在幾隻雪妖編制的夢境裡看過。”白澤仰躺下來,修長的五指放在正熟睡的花重明額上,淺淺嘆了口氣:“九世苦果一世皇帝,這就是逐鹿逆天的下場。”
第14章 萬佛齊喑
等到了萬佛山腳下,白澤不再讓小妖們送了,眼睛雖然還沒恢復,但可以勉強跟著花重明走路。
“白澤,要不我們先等等,萬一山上出了什麼意外,你連跑都跑不掉。”
聽完花重明的建議,白澤想翻個大白眼,可眼睛還被布纏著,只好吐吐舌頭表示鄙視。
山下是鼠妖們的聚居地,白澤的突然造訪讓他們在不安之餘也感到有些榮幸,鼠王親自前來迎接他們,拿出一年來最好的食物來招待他們。
“還是去老狼豹子他們那好,有雞有羊,不像你們這,連餃子都是素餡的。”
花重明在心裡默默罵白澤無恥,一隻小小的鼠妖,你讓他們哪抓雞啊羊啊的餵你這臭狐狸?
鼠王趕緊解釋,說什麼近日來山裡收成不好,人都吃不飽,他們偷來的東西更是少之又少,讓白大王多多包涵,他日造訪,必定送上頓大餐。
可白澤不給他面子,一撇嘴道:“得了吧,您老的大餐,不就是些苞米穀子麼?狐狸要吃肉的,弄不來,小心我拿你那些個子子孫孫下酒!”
鼠王嚇得屁滾尿流,回去就差遣手下的小耗子們去城裡偷燻肉燒雞,片刻功夫就全堆在白澤面前,把這貪得無厭的狐狸精吃的滿嘴流油。
吃飽喝足,白澤一抹嘴問道:“你們這兒有什麼好玩的,本大王難得來一回,總不能吃一頓就走吧?”
“鎮子裡,鎮子裡有戲,有花燈……”
白澤嘴角一挑,指了指蒙在自己眼睛上的白布:“怎麼,嘲笑本大王現在看不見?”
“不不不,大王,您去聽琴,前幾日鎮子裡來了只狐妖,一副花容月貌,桃花眼,瓜子臉,柳葉眉,漂亮的呀……嘖嘖嘖。”意識到自己偏離了重點,鼠王趕緊扯回來:“她就在鎮子裡彈琴,想找個如意郎君,琴也好聽,不知道您好不好這個?”
鬼才會信狐妖是想找如意郎君才到人間來,八成是想勾引男人,吃他們的心喝他們的血,來增加自己的修為。
白澤冷笑,反正自己是妖,就算沒了法力,也怎麼都不會怕她的伎倆,聽聽也好。
只是花重明……
“漂亮姑娘?這怎麼能不看,必須去必須去!”
一聽這話白澤生氣了,破口大罵道:“你這不怕死的混帳色鬼,去去去,看那狐狸精不勾了你的魂吃了你的心,一張畫皮掀起來,鬼知道是不是麻子臉蒜頭鼻!不嚇死也噁心死你!”
莫非……這就是傳說中女人必備技能,吃醋?
花重明努力做出一個很詭異的笑,只可惜白澤看不到,如此高難度的表情就這麼浪費了。
萬佛山下的鎮子名叫沙城,長年風沙不斷,地上都鋪了厚厚一層黃砂,不一會兒就灌滿了花重明兩隻鞋子。
於是每走一段花重明都要停下來倒鞋裡的黃砂,看白澤許久都不倒,花重明不禁疑惑起來:“難道這東西也認人,不進你的鞋?”
“少廢話!倒完趕緊走,腳那麼臭,砂子都被你燻成黃土了。”
走了一會兒花重明看出些端倪,雪山大王就是能忍,砂子都積了半隻靴子,他被硌的走路直晃,卻還是能忍的住,寧死不倒。
“我說白大王,你是不是因為看不見,所以倒不成啊?”
“沒有。”
“要不……我給你倒?沒事,我不嫌你腳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