糠帥傅,或是糠帥博,看起來很相像,但其實遠不是那麼一回事。再打一個比方,著名品牌雪B,被人冒名為雲B,或是雪D,總之很是神似。沒有經驗之人,那是極易被矇蔽啊,所以丁逸被這個“王西之親題”震到了,並不能說他沒見過世面,而是他經驗不夠豐富的原因,不懂得我國假冒文化的精髓,這是他成長過程中的小小煩惱,是可以被原諒的。
丁逸帶著小安和阿德在“大雞/雞市精品商場”裡逛來逛去,從一樓逛到了二樓,又從二樓逛到了三樓,希望能夠碰到謝薇。與其守株待兔,不如主動出擊。所以丁逸才帶著小安和阿德在閒逛,雖然名義上是在閒逛,實際上他的眼睛也沒有閒著,就像X射線一樣,向著四周做著掃描,期望能捕捉到他的獵物。雖然他的眼光像X射線一樣炯炯有神,看上去非常拉風,但丁逸還是微微感到遺憾,心想他的眼睛要是真的能像X射線一樣,能穿透人的衣服,那才算是完美啊。
當然丁逸並不是一個貪心的人,所以他的要求並不高,他只希望能夠穿透年青貌美異性的衣服,至於其他閒雜人員所穿的衣服,丁總是沒有興趣看透的。
但僅僅這麼小的一個要求,在現實中還是無法得以實現,讓丁總在遺憾之餘,心中不免在想,如果科技再發達一些那該有多好啊,基因科學發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在進行了一些基因變異的科研之後,將這技術應用到現實中去,這樣人們的眼睛就可以看透衣物,直接看到衣物下面裸露的身體了,這才是科技給人類帶來的進步嘛。
不過丁逸卻沒有想到,如果人類的眼睛能夠透過其他人所穿的衣服直接看到對方的身體的話,那麼衣服就起不到遮蔽身體的作用了,那時科技如此發達,說不定人類早就可以不用透過衣物來保溫防寒,人類的面板就可以自動調節溫度起到禦寒防暑並抵抗紫外線的作用,既然衣物達不到禦寒防暑的作用,又起不到遮蔽身體的作用,那麼穿衣服還有個屁用。
那個時候,除了會出現**社會以個人取代家庭成為社會的最小單位這樣出人意料的事情之外,還會發生一個令現代人類想不到的另一個變化,那就是那時候的人類都是光溜溜的一絲不掛,“衣服”這個名詞,就像“裹腳布”、“貞操帶”一樣,被扔進了歷史的故紙簍樂色堆。
既然已經沒有了衣物,那麼基因技術革命發明出的能穿透衣物的X光眼睛,自然也就沒有了用處,所以發明了X光眼睛,人類就不用穿衣服了,但人類如果用不著穿衣服了,那麼發明X光眼睛就沒有了用處,這就陷入了一個悖論之中。
就像歷史上有名的一個哲學問題“先有蛋還是先有了雞”一樣,本書也提出了一個深奧的哲學問題:“如果人類發明了能看穿衣物的X光眼睛,衣服起不到蔽體的作用,人類就不用穿衣服了,但人類如果用不著穿衣服了,那麼發明X光眼睛就沒有了用處,那麼請問,這種能穿透衣物的X光眼睛還會被科學家們發明出來嗎?”
這是一個多麼高深的問題喲!
可見本書除了給各位觀眾提供娛樂之外,還能從靈魂深處喚醒各位觀眾的哲學思考,觀看本書,既能把本書當成小說看又能當成哲學書看,有時候還能把它當成腦筋急轉彎的娛樂書來看,一書多看,看完之後,實體書可以用來當枕頭,搬來搬去減肥,撕了折成紙飛機飛來飛去,糊牆,揩鼻涕,賣廢紙,捲成一個棍狀來打人;而電子版的,看完之後,則可以賣電腦,用電腦螢幕來砸人,將電腦主機豎起來當板凳坐,用電腦的電源線來勒人脖子,總之有非常多的選擇,一書多用,就像一魚三吃一樣,用最小的成本達到了最大的收益,所以說,觀看本書,那可真是物超所值喲!
為本書做完廣告之後,作者大人又萬變不離其宗地再次回到了本書的創作之中。
丁逸透過小安向“叉”偵探公司發出指令,離現在也差不多過了有二十分鐘,按照“叉”偵探公司對他的承諾,現在應該就要找到謝薇了,但現在仍沒有訊息,如果再過幾分鐘他們還沒傳來謝薇的訊息的話,那就說明這個“叉”偵探公司做出了虛假承諾,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這屬於商業欺詐行為,是要被人鄙視的。
丁逸正要讓小安打個電話給“叉”偵探公司,問一問他們的偵查情況,小安的手機卻先響了起來,小安一看號碼,自言自語道:“是‘叉’偵探公司打來的。”
丁逸點了點頭,示意他接了電話。
“我們歷盡千辛萬苦,走遍千山萬水,排除千險萬難,邁過千溝萬壑,摔了千萬個跟頭,頭上腫了千萬個包,眼裡冒出千萬個金星,終於不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