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呆子,果然是想女人了。”
劉雲德聽到蝶兒二字,突然僵住了,臉色由紅轉白,褪了羞色,反而黑起一張臉。
咦?剛剛還好好的,為何突然變臉,莫不是嫌蝶兒家窮?“這個你放心,蝶兒的嫁妝由我來操辦,決不會比那大家閨秀少上一文。我一定把她風風光光地嫁到你們家。”
“當”。劉雲德把茶杯狠狠放在桌上。“乎”的站起,“這事不勞衛掌櫃的操心。”說完轉身摔門而去。
怎麼會這樣?她明明是好心,為何會接連著得罪了兩個人。
自從這件事過後,劉雲德便對衛子君不理不睬。這下可好,迭雲不來了,劉雲德不理人,倒是弄得衛子君好生難受。她把他們當作親人,一心的想著他們好,誰知他們如此不領情。她雖知道劉雲德那點心思,但男人好似只要有個女人便可吧,再說蝶兒也算美人了,哎。
還好,劉雲德雖然不理她,但依然盡心盡力地做事,這倒讓衛子君舒了口氣。
[第一卷 鹿城篇:第三十九章 確認]
聚雲樓又多招了幾個夥計,在原來的夥計裡面提了個能幹的做領班,將六郎調到分號做管事,兩處酒樓的工作都是有條不紊地進行著,衛子君也開心地做著甩手掌櫃的。你劉雲德不理人是吧,她還不去了,一連幾日都在谷中練功,只是偶爾去店中瞧瞧。
衛子君的武功已練至摘葉飛花、傷人立死之境界。輕功更是了得,凌波微步已至踏水而行,稍加時日便可無需踏水,一躍而至了。
聚雲叟看著進步神速的衛子君,喜愛得不得了,這是他有生以來見過的最好的武學奇才,居然能將別人數年甚至數十年方能達成的功力,只在數月便達成了,不可不說這是奇蹟。但這與她自身的努力也是分不開的,她的超強的領悟能力,對武學的參透力,鍥而不捨的耐力,以及勤學苦練的毅力,都是別人少有的。這也是聚雲叟異常欣賞的地方。
這個孩子更另聚雲叟欣賞的地方,便是她那顆孝心以及知恩圖報的心。她完全把他這老頭子和迭雲當成了親人。那日居然將經營一個月所得的六千三百兩白銀全數給他拿回去。聚雲叟一生也沒用過如此多銀兩,不肯收留。但她執意,要讓師傅一生衣食無憂。聚雲叟無奈只得留了一半。遇上了這個孩子,聚雲叟這輩子知足了。
又是一連幾日沒有去店裡,今日是衛子君的生辰,她是吃了迭雲做的一碗壽麵才想起的,想不到他雖生她的氣,卻還是惦著她。
飯後,練了一會武,衛子君覺得無聊,還是打算去店裡看看。
由於輕功的長進,不到一刻鐘便到了城門,抬頭看看城門上的大旗已經改為“孟”姓,不由有些想念陳長和李天祁了,也不知他們何時能再來鹿城,也許一生都不再來此也說不定。
一路散散慢慢地逛著,看見賣簪子的小攤,心中一動,反正今日是自己生辰,給自己買點東西吧。看中了一隻雕著蘭花頭的銀簪,買了下來,又看中了一塊圓形鏤有一隻白鳳的玉佩,這玉佩通身青綠夾帶些透白,成色尚好,精巧的是,那絲透白剛好雕成了玉鳳,衛子君很是喜歡,便買下來掛在衣襟側擺,想了想又給迭雲買了一隻鑲有綠色寶石的銀簪。
到了店中的時候,正是客滿,衛子君看了一眼喧鬧的大廳,徑直向樓上走去。
還沒走到樓梯口,就聽見後面一聲急切而欣喜的叫喊:“王!”
衛子君本能的回頭看了一眼,卻見一個身著胡服的大漢向她奔來,後面還踉蹌跟著兩個也是同樣打扮的人。
那大漢一把抓住衛子君手臂,“王!真的是你嗎,你真的沒死?王,我不是在做夢吧。”那大漢說著居然紅了眼圈。另外兩個也圍上來一齊叫著“大王”,皆是雙眼紅紅。
衛子君有些蒙了,被這突然發生的狀況弄得有點暈,“幾位客官,可是認錯人了?在下是這聚雲樓的掌櫃,並非各位口中的大王。”
“王不認得屬下了嗎,我是哥舒伐呀。”那大漢晃了晃衛子君的胳膊,眼神充滿急切的期待。
“抱歉,客官,我並不識得你,可能我與你口中之人比較相似吧。”衛子君順手拂下那緊纏於臂上的胳膊。
“這……”哥舒伐看著那眼中陌生的眼神,的確不象是認識他,可那鼻眼那身材那每一處細節,甚至連那表情都是如出一轍,世間怎會有相似至此之人。心下更是肯定,“王,一定是王,王同屬下回去吧。”
“住手!”劉雲德一聲冷喝,上來將那又盤在衛子君手臂上的手撥了下去,“這裡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