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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部分

於什麼樣的心理,孫甜甜還是回來了。

因為人性的本質就是這樣,常常會做出一些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的事情。

而有的時候,為一些特別的人做一些特別的事情,那就值了,沒辦法。

有一種力量,是為戰勝絕望而存在的,那就是——愛!

在回來的路上,矛盾的孫甜甜努力想回憶起胖大主人的樣子。不幸的是,無論她怎樣努力也記不起他的樣子。這讓她看到很恐慌,這種恐慌來源於未知。

事實上,想記得帥哥胖的樣子很有點難度。因為他這個月幾乎一週一個變化,身上的贅肉基本上快絕跡了,孫甜甜常常感到自己一覺醒來就面對著一個陌生人——或者說一個全新的人。

讓孫甜甜感到慶幸的是,她還記得胖子的眼睛。

有那麼一段時間,孫甜甜認為他的眼神很清澈,又很深邃,永遠讓人琢磨不透——就像她曾經愛過的那個人一樣。

孫甜甜想,自己的人生也許註定了是一出悲劇。

在那年那月的那一天,孫甜甜剛剛打算向那個人表白的時候,家庭卻慘遭不幸。於是她強行壓抑住了這段敢情,她想,那個人也許永遠都不知道自己曾經喜歡過他。

在這年這月的這一天,孫甜甜突然覺得她很傻。自己居然為了這樣一個人,這樣一個僅僅和她有著契約關係的男人而放棄了假期慌忙趕回來,值得嗎?

而有些事情,也許不值得。但做完之後,會讓你感到痛快!

孫甜甜打算讓自己痛快一回。

她開啟燈,看著餐桌上的殘羹。

只用了一眼,孫甜甜就敢肯定,胖大主人今天肯定沒出過門。又用了一秒鐘的時間,孫甜甜得出結論,那個死胖子中午就把冰箱裡的豬頭肉吃光了,晚上肯定還沒吃飯。

他沒有親人,還是和親人關係不好?孫甜甜疑惑的想,她不認為他和親人遙隔萬里無法相見。以如今的發達地交通手段,相隔萬里也不過是半天時間而已。

搖了搖頭,孫甜甜努力讓自己不去想。在她看過的無數愛情小說中,當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產生強烈好奇心的時候,下場往往都是很難捉摸的——我只是他的女僕而已,孫甜甜默默告訴自己。

她繫上圍裙,走進了廚房中。

~~~~~

手持伏魔雙劍,胖子在一一做著實驗。

原來連雲七劍,真的可以演化成近身劍招。他就從破劍式開始練,實際上根本從頭到尾都在苦練這一招,壓根沒換過別的——理由很簡單,這一招真的太拉風了,用來對付漫天的銀針,最好不過。

近身使出破劍式,漏洞百出,遠沒有遙控飛劍穿刺那麼風騷,胖子已經好幾次被銀針紮成馬蜂窩了,不過這個賤人很有點不屈不撓的奧運精神。他想,自己要是第一天就無比風騷,那早就是神了,還玩什麼遊戲?

就這麼自娛自樂的安慰自己,胖子渾然忘記了時間的流逝。

記不起第幾次準備再次進入論劍臺的時候,胖子忽然發現有人敲門。

準確的說,是摁動門鈴。

當胖子沉迷於遊戲中的時候,一般人敲門他是聽不到的。而那門鈴很有點高科技,可以與遊戲艙的感測器接觸,有人一按動門鈴胖子就能感應到。

有賊?胖子的第一個想法就是如此,然後想。日,哪個賊會傻叉到按門鈴?

然後,帥哥胖牙都樂歪了,既然小甜甜回家去了,那敲門的莫非是包租婆?

“咦,包租婆哪來的鑰匙?難道她暗槓了一把,偷偷藏了備用鑰匙?”胖子很有點疑惑,接著一臉感慨:“嗯,包租婆最喜歡藏小金庫了,肯定是她,簡直太陰險了……不過我喜歡。”

“嘿嘿,中秋啊,去年中秋她說來年要親手做杏花月餅的。莫非要給兄弟我一個surprise?太有才了,哥們兒就喜歡這樣的意外驚喜……呃,雖然現在一點都不意外了。”

賤人胖胡思亂想著,心情very嗨皮,立刻下線。隨即,他心急火燎的在大衣櫃裡亂翻,換了一身以前出門簽約才穿的藍色阿瑪尼。

然後,胖大官人發現這套衣服寬大了許多,不怎麼合身——看來是他減肥見效了。不過胖子就這一套拿得出手的衣服,也沒別的可以換,所以他將就著整理了衣衫,對著鏡子擺了幾個POSE,自言自語道:“嗯,雖然沒有想象的發哥那麼帥,不過總算恢復了幾分風采。”

緊接著,帥哥胖刻意看了看自己側目四十五度,頓時又有了幾分信心,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