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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求生本能的驅使,我盡力的趨利避害,趨吉避凶。受慾望的驅使,我們盡力追求更多的佔有。受感官享樂的吸引,我們去追求更多的滿足。濃重的“塵世氣息”瀰漫在當代的每個角落,“神性”,這個只有人才可能具有的品性,在我們的身上遺失,遺失了神性的我們便只剩下了肉體和感官,剩下了生存和活著。

正是生活中那些不斷的苦惱與煩憂,構成了我們人生的充實內容,使我們的人生顯得實在而不虛。正是人生中那些始終存在的遺憾和缺陷,使我們抱持著希望,因為任何的“功德圓滿”都意味著希望的退場。正是那些刻骨銘心的痛苦,使我們蔑視死亡,並把死亡當成人生的安慰。

我得說卡夫卡和凡高的命運都是不幸的,就是一個心滿意足的小商人也比他們的命要好,即使他們死後都成了大師。大師的名號不能讓他們從墓中重生,重獲安慰。後人加給他們的讚譽他們永遠知曉,他們一生的生命感覺是孤獨的,後人對他們大師的命運的羨慕只是後人的事,與他們無關。

人在青春年少時,心靈和身體都是圓滿的,而到了老年或未到老年時,便已千瘡百孔了。死對於我們是最後的一擊,在此之前,我們已喪失了大部分生命。

有時候,真的感覺很累很累了,自己是在和整個世界抗衡,心如寒冰一樣灰暗冰冷,看不到希望。世界死了,別人籍世界的死而活,而我同世界一起死了。消去。

盧梭用整整一部書的篇幅,來向人們,特別是後人來證明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別人是什麼樣的人,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和無辜,所付出的心力誠無以復加。但後人的看法真的那麼重要嗎? 一切的是非對錯在後人眼中都變成了“中性”的事實,而無任何意義。

把痛苦和磨難當成一種人生經歷,只是事後的託辭,事實上,當我們正在經歷它們時,他們就凝注在了我們的生活中,成了無法穿透的巨障。

隨感(之三)

我們每個人固然都是有所追求的人,並且為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不管結果如何,都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什麼,我們不過是在做所有人都在做的事,感受著和所有人一樣相同相似的感受。

人變得現實容易,不失去幻想就很難。

每個人都活在生存的表象之中,都無法脫離生存之表象,只有內在的深度,才顯示了每個人真正的不同。

人們對“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的關注和偏愛,源於某種人性的關懷,人們希望在別人的故事裡看到自己,也希望自己的故事在別人的身上看到範本,從而證實某種真實的生存處境,感受人與人那一點點愛,一點點真情,抑或一點點無奈和辛酸。

對於人生,每個人都覺得承擔的不多,佔有的太少,雖然明知至人生終點時,要全部放下,但沒有一個人願意為自己提前減負,這便是人或人生了。

人始終是活在情感之中的,無論他曾經是怎樣的理智和現實,最終他都要落入情感的圈套。

人總不肯承認人生地痛苦、荒謬和無耐,總要找出許多借口和理由,來使之“合理化”,讓人承認既使人生的痛苦和不幸,也是必要的和必須的。

人是難以避免生存之苦的,但我們並不覺得這些苦是我們應該受的。我們把生存的樂趣照單收下,可卻把所承受的痛苦拒之門外,覺得它不是我們所應承擔的。我們把痛苦當作一個不速的客人,一個入侵者,我們不願意它來,我們不希望它來,可它卻常常不請自到。我們沒有挑選客人的自由。

既使是世上最悲慘的事落到你身上,也是正常的,每個人都應當為此做好心理準備。我們不是命定的不幸者,但也不是命定的幸運者。對於不幸,我們沒有獲免權。

人即要最大限度的隨心所欲,又要適度的與現實保持平衡,使“心欲”限定在一定的範圍內,又不至於受到現實的懲罰。

也許,擺脫卑微的唯一手段,就是讓自己始終凝注在生命和永恆中,甚至凝注在死亡中。

動物所由之生存的也許只是一個物質世界,而人除了一個物質世界之外,還有一個精神世界,甚至這個精神世界還是更主要的,人可以為之去死,為之去活。

不管執著還是超脫,人生都不過幾十年,你選擇什麼樣的人生態度其實都無關大局。最主要的是,我們此時還在人生之中。

一個人無論怎樣投入到現實世界中,他都應有自己的內心生活,這是他自我完滿的唯一方式。

玩樂是兒童的天性,也是人類的天性,只有在這一點上,人類才始終保持著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