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捶了一下方物的背。
結果,何歡從衣櫃裡翻出一件立領的襯衫,扣上所有釦子,可還是有七八塊吻痕遮不住,只能彆扭的用手擋著。
方物把他送到校門外,對他笑得一臉曖昧。
何歡近視150度,很淺,在家不戴眼鏡,但上班的時候,總是戴著,這也是為了顯出一種成熟和嚴謹,彌補自己外表的缺陷。而此時,何歡的襯衫扣得嚴嚴實實,紅痕半遮半露,加他清瘦的身材、白淨的臉和順貼的黑髮,活生生再現了所謂的“禁慾的美感”。
真是惡劣。何歡心想。“我進去啦,再見。”
“嗯,下午來接你。”方物把包遞給何歡,就近啄了一下他的嘴角。
何歡嚇了一跳,看看周圍,再看方物。“我走了。”
嘴唇還有些腫,被方物咬破了,何歡舔了一下。事情發展到這一步,雖然出乎自己的意料,但並不後悔。他從四年前就很喜歡方物了,雖然只是抽象的贊同和敬佩。見到本人的時候,那感情退了下去。但是,他發現自己很快喜歡上了方物,那感情不像之前的敬佩一樣純粹。何歡不想這樣,這讓他覺得自己很卑劣。他試著否定它,卻又情不自禁地渴望它。
何歡很明白,自己無法拒絕方物這樣的人。瀟灑從容,笑看人生,最重要的是,他那麼地自信,那麼地主動。大學的時候,他偷偷喜歡著那個叫做秦沐的學長。秦沐對他很好,處了三年,何歡能夠感覺到秦沐對自己也有一點喜歡的。何歡不是那種可以主動的人,而秦沐過於溫柔。那份溫柔曾讓何歡依戀不已,當溫柔變成優柔時,兩人便結束了。
世界上有一種人,會喜歡上喜歡自己的人。這種人心軟而脆弱,缺乏行動力,害怕現實,沈溺臆想。方物不會知道,何歡在認識他後,不止一次躲在洗手間,心裡想著他,解決身體渴求。在他之前,何歡一直都吸風飲露般清心寡慾。
上課的時候,何歡把臉繃得比往常更嚴肅,不管前排的同學有沒有看到自己脖子上的痕跡,一股勁講完了兩堂課。下午三點半回到辦公室,正好趙茜也在裡頭,見到何歡矜持地對他笑了。何歡臉色一變,趕忙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埋下頭看書。過了一會兒,趙茜捧著書經過何歡,輕聲說:“何歡,我去上課了,再見。”何歡匆忙看她一眼,點了點頭。趙茜眼神有些失意,走出辦公室。
何歡鬆了口氣,覺得今天差不多熬過去了,卻沒有料到,他最想躲的人,偏偏跑來找自己。更糟糕的是,何歡脖子上的紅痕被看見了。
吳永祥興高采烈地來找何歡,在看到他脖子上那曖昧的痕跡時,眼神變得有些微妙。“何歡……你這個……”吳永祥大大咧咧地伸手去摸。
何歡連忙擋了一下,後退兩步。“沒什麼……”
吳永祥見何歡臉色難看,頓住兩秒,隨後笑著拍拍他的肩膀。“我想起來,還有試卷必須在今天批完,不好意思,我要回去了!”
何歡點點頭:“嗯。”
吳永祥走到辦公室門口,又回過頭,笑著喊道:“何歡,什麼時候定了終身,可別忘了告訴我這老朋友一聲!”他做了個加油的姿勢。
☆、第十三章
下午,方物照常去接何歡,等了十分鍾也沒見他出來,便打了個電話。
“方先生。”
“何歡,你還沒下班嗎?”
“我在路上。今天下午的課提早了一個小時,我上完課就出來了。”
方物心裡一慌:“怎麼沒跟我說?”
手機那頭頓了一下,溫和的聲音傳過來:“我去公園轉了一下,剛剛出來,在公交站牌邊。”
“你在那兒等一會兒,我五分鍾就到。”方物開啟車門,鑽進車裡,發動車子。
“嗯。一會兒見。”
方物把車子停到站牌邊,何歡走過去上了車。方物發動車子,回到路上,這才轉頭看著何歡。“何歡,你想去哪兒吃飯?”
何歡懨懨地眨了下眼睛。“你決定就好了。”
方物有點惶恐,打量何歡的臉色,小心地問:“我想知道你的意見。”
何歡看著車窗外,有些無精打采。“我想喝點粥。”
方物笑起來:“我知道一家不錯的粥館。”
“我想回家自己煮。”何歡這才轉過頭看方物,“把我放在小區外就好,你自己去吃點正經東西吧,粥填不了肚子。”
方物安靜下來,幾分鍾車內都沒有人再說話。方物心神不安:何歡從來沒對自己這麼冷淡過,以前即使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