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肺結核症,一隻腳被截肢,為了保住另一隻腳,終身與病魔搏鬥,不甘屈服於命運。“Invictus”是拉丁文(=unconquerable),意為“不可屈服”,此詩是詩人在病榻上所作。”
嘗試著將這首詩翻譯成中文——
不可屈服
威廉 。埃內斯特。亨利(1849——1903)
夜幕中我獨自彷徨,
無邊的狂野一片幽鳴。
感謝萬能的上蒼,
賜給我倔犟的心靈。
任憑惡浪衝破堤壩。
絕不畏縮,絕不哭泣。
任憑命運百般作弄,
血可流,頭不可低。
在這充滿悲憤的土地。
恐怖幽靈步步已趨,
縱使陰霾常年聚集,
始終無法令我畏懼。
且不管旅途是否順暢平穩,
不管承受多麼深重的創傷,
我是我命運的主人,
我的我靈魂的船長。
此刻,身後那些腦殘都已不存在,世界安靜得就像墳墓,只剩下這座監獄圖書館,只剩下我一個人——還有一百多年前的那位詩人,他坐在我的面前,帶著唯一的那條腿,面容憔悴,骨瘦如柴,終身被囚禁於命運的監獄,但他不可征服。
感謝你!我的朋友,威廉。埃內斯特。亨利。
我是我命運的主人,
我是我靈魂的船長。
Invictus
我是古英雄,我不可征服!
如果我不可征服,那還有什麼牢籠可以囚禁我?如果我不可征服,為什麼還要每夜被關在58號監房?肖申克州立監獄不是我的人生,童建國可以選擇在此養老,而我不能!我只有二十七歲,生命還剛剛開始,老馬科斯已經告訴了我,這一生要去完成的使命。
但如果被關在這裡一輩子,那麼任何一樣事都無法完成。
是的,我必須要逃出去,但逃出去不是目的,我也不願忍受永遠東躲西藏,逃避懸賞通緝追捕的生活。我想正大光明地回到社會,毫無畏懼地走在陽光下,看到警察也不用害怕。
唯一自我拯救的辦法,就是找到真正的兇手,洗刷我作為殺人犯的恥辱。
但莫妮卡一個人無法辦到,我也不指望真兇投案自首,更不指望阿爾斯蘭州警方。
必須依靠自己的力量,第一關就是兩個字——越獄!
不想等到十年之後,還在監獄操場上和比爾一起打籃球!不想等到二十年之後,經過漫長的自我催眠與心理暗示,相信自己就是十惡不赦的殺人兇手。
命運在哪裡?
我攤開自己的掌心。
然後,緊緊捏起拳頭。
“你想打誰?”
身後響起一個駭人的聲音,我迅速將雙手藏到桌子底下,回頭只見那張鷹與狼結合的臉。
阿帕奇。
印第安獄警不知何時,已無聲無息出現在我身後,散發一般死屍的氣味。
他的出現讓圖書館裡安靜了許多,那些黑市交易的傢伙們,紛紛識相地掉頭離開。
“沒……”我的眼神不斷閃爍,“沒有,只是隨便活動一下筋骨。”
“你在看什麼?”
還沒等我回答,他已拿起我的書,皺起眉頭念道:“《維多利亞時代的詩人》?”
“是。”
“你能讀英語詩?”
我謙虛地低頭道:“只能看懂大意。”
“可喜可賀!”他的手指仍嵌在我讀的那一頁,訝異的問,“你在讀《Invictus》?”
“是。”
“我是我命運的主人,我是靈魂的船長!”
印第安獄警不用看書,竟背誦出了最後的詩句,這回輪到我驚得說不出話了。
除了管理員外,圖書館只剩下我和餓阿帕奇兩個人了。
“你喜歡William Emest Henley的詩?”
我小心翼翼地點頭:“是,但只讀過這一首。”
“我也很喜歡!”他把書還到我的手中,“為了共同喜愛的詩人,我們握個手吧!”
原以為獄警們的閱讀喜好僅限於《花花公子》,卻沒想到這個豺狼似的阿帕奇,居然喜歡維多利亞時代的詩人!
這是他第一次對我表示友好,並率先伸出右手。雖然心底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