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秦深的。那人笑裡藏刀,心比海深,平生最擅長的就是設計圈套,步步為營,將人玩弄於鼓掌之間,不戰而屈人之兵。他擁有最溫文爾雅的皮囊,底下卻藏著深不可忘的慾望。
他是那種,即便想要置誰於死地,也不會選擇一顆一擊必殺的子彈,而是會一邊和對方談笑風生,一邊在交談中慢慢將對方剝皮抽筋,傷筋動骨,最終拆骨入腹,殺人不見血的,最好的壞人,最壞的好人。
是的,比起結局,他更喜歡過程。比起殺戮,他更享受折磨。比起暴力,他更推崇美學。比起戰爭,他更熱愛陰謀。比起一具了無生息的屍體,他更欣賞一顆絕望掙扎的靈魂。
他是優雅的獵人,不是野蠻的屠夫。
然而自己剛剛聽到了什麼?
他開槍,朝著自己的身體,開槍。這一次,秦深選擇了他曾經最不屑,最鄙夷,最看不起,也是最粗暴的那一種方式,來達到他的目的。
程諾震驚了。他曾經以為那人會是永遠優雅而理智,從容而冷靜的,這才方知,原來他被逼急了,也是會做傻事的。
他被逼急了……為了自己。
程諾目瞪口呆,腦子一片混亂,胸口又疼又漲。
一顆子彈,那是一顆子彈。他竟然為了自己,將一顆子彈灌進身體。那該有多疼,多疼。那需要多大的勇氣,決心,毅力,決斷,和……愛。
程諾光是想想,都覺得自己的雙腿甚至開始隱隱作痛。
這一刻,程諾想哭又想笑,像是終於得到了夢寐以求的珍寶,卻發現得來的代價,實在太高太高。
而他一貧如洗,又該如何安放。他習慣了感情上的一無所有,貧窮了太久太久,面對這份突如其來的寶藏,他總是控制不住地懷疑和慌張。
多麼可憐可悲,又可笑的人生。
沈慕情對程諾此刻的表情終於稍感滿意,語氣也不免緩和了些:“當時他驚天動地朝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