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的又傷害小高一次,於心不安。
展開信紙──同樣的淡粉底色──無意瞥見窗外飄著一朵浮雲,白的極好看。
“丁姐:
展信悅。
給你寫這封信可能又會讓你討厭了吧,沒辦法,我是多餘的人啊。
認識你這麼久,其實從來沒有給你正式的寫過一封信。什麼事情都可以和你講的,所以也就沒有必要寫信,所以我們才會走到現在這一步的,不是嗎?有時候我會想,如果我沒有向你表白,一切都偽裝成開始的樣子,我們是不是可以還像從前一樣開心呢?我就可以一直陪在你身邊了,不會讓你像現在如此討厭我,不理我。都是我太直接了吧,你不喜歡直接的人。
我愛你,也許只有在信裡,我才敢這樣大膽的說。不會看到你煩感的眼光,也沒有內心的忐忑不安。你總說我是小孩子,但我不是,我知道我喜歡什麼樣的人,我知道和誰在一起最開心。可你不允許我這麼想,這樣想難道就是不對嗎?就是幼稚嗎?我不懂。
好想問你,如果沒有小欣姐,我們有可能在一起嗎?我想你一定會告訴我“沒有如果”,你就是這麼現實的一個人,可愛也可恨。從前我最無助最痛苦的時候,是你幫了我大忙,那時候我怎麼任性怎麼耍賴你都包容我,寵著我,像我的姐姐。我想,如果你一點都不喜歡我,又怎麼會對我這麼好?尤其是在察覺到你和小欣姐的關係以後,我有多開心你知道嗎?也許這麼說你又會反駁,說不論是誰出了事你都會伸手相助,但我不相信,你從前對我那麼好,完全是出於可憐嗎?我真的,那麼差勁嗎?
你送我的圍裙很好看,平時我都捨不得穿。還有那個咖啡機,是我一生最開心的禮物,雖然我們只有那天的短暫歡愉,但是你讓我相信如果不放棄,我會有機會,只是想和你守在一起的願望,為什麼這麼難實現呢?
小欣姐又回到你身邊,我知道我們完了。雖然不知道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但看到她回來你高興的樣子,我知道屬於我們的時光結束了,三十八天,我放棄了家庭和彥彥,卻什麼都沒有得到。
說這些也許都沒有意義,我哭了好多次,想要忘掉你,決心再也不想你,還是沒辦法做到。我騙彥彥和好,要和她回北京,只是想再回到我們初識的狀態,我不想每次見你都像防賊似的防著我,但我們再也回不到過去了。不管我怎麼做,你都不再相信我,你只想把我趕的遠遠的。我做錯什麼嗎?因為我喜歡你嗎?丁姐,你懂過我嗎?
當我發現我已經離開不你時,一切都已太晚……我做了太多的傻事,為了和你在一起,有一件事我一直不曾告訴過你。本想就這麼過去罷,隱瞞一輩子,但還是……
記得我和小峰的孩子嗎?那次的流產,不是意外,是我自己吃的打胎藥。其實和彥彥的事被小峰知道後我們就準備離婚,但我想生下那個孩子,是我第一個孩子呀。我還天真的想過,以後要和彥彥一起養。可是我們卻在街上見到了,也許從前我還不是很確定對你感情,但是自從重遇你,我突然覺的再也不要過以前的生活,那種飄浮不定膽顫心驚的生活。丁姐,和你在一起很安全,什麼都不用想。你又要說我傻了吧,沒錯,我自己打掉孩子,要追求的新的生活就不能有從前的影子──可能孩子太大了,吃的藥過量才會出事──那些日子你精心的照顧我,你知道嗎?我覺的這個決定是對的。
這樣說不會嚇到你吧,講出來我心裡會平靜些。這樣的犧牲也換不來你對我的感情,我真的好恨你!
我什麼都沒有了,以後也不知道會怎樣。
你送我的東西還給你,兩不相欠吧。
為什麼喜歡一個人這麼難呢?我好想早十年出生,追上你,早些認識你,那樣你就不會總認為我是個小孩子,我們是不是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呢?
不想祝福你,守在愛人身邊的人用不著祝福。反正我們再也不會見面了。
喜歡你的人 敬上”
信的後半部分字跡越來越凌亂,像我讀信的心情。小高和我,都是固執的人,各自堅持著認定的路不回頭,倔強著誰也不向對方妥協。然而她對我的犧牲──如今才真正體會到她所說的犧牲──實在過份了,太重了,傻瓜,你怎麼能拿自己和孩子開玩笑?如果真的出事,誰能為你負責?這樣做,你以為我會開心嗎?
原來她在那麼久以前,已經預謀著要和我……
我太遲鈍了……什麼都看不出來。
她以後怎麼辦?去哪兒?做什麼?無從知曉。但還是希望終有一天她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