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尚書曰:“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設都。”孔安國注云:“天有日、月、北斗、五星、二十八宿,皆有尊卑相正之法。明王奉順此道,建國設都。”
注'三'史記天官書曰,太微宮五帝坐,後聚二十五星蔚然,曰郎位。積,聚也。
注'四'尚書嚱陶誡舜曰“在知人,在官人”也。
注'五'孔子曰:“天下有道,庶人不議。”詩小雅曰:“皎皎白駒,食我□苗,所謂伊人,於焉逍遙。”言宣王官失其人,賢者乘白駒而去之。
時中常侍侯覽弟參為益州刺史,累有臧罪,暴虐一州。明年,秉劾奏參,檻車徵詣廷尉。
參惶恐,道自殺。'一'秉因奏覽及中常侍具瑗曰:“臣案國舊典,宦豎之官,本在給使省闥,司昏守夜,而今猥受過寵,執政操權。其阿諛取容者,則因公曪舉,以報私惠;有忤逆於心者,必求事中傷,肆其兇忿。居法王公,富擬國家,飲食極餚軹,僕妾盈紈素,雖季氏專魯,穰侯擅秦,何以尚茲!'二'案中常侍侯覽弟參,貪殘元惡,自取禍滅,覽顧知釁重,必有自疑之意,臣愚以為不宜復見親近。昔懿公刑邴歜之父,奪閻職之妻,而使二人參乘,卒有竹中之難,春秋書之,以為至戒。'三'蓋鄭詹來而國亂,四佞放而觽服。'四'以此觀之,容可近乎?覽宜急屏斥,投畀*(有)**'豺'*虎。'五'若斯之人,非恩所宥,請免官送歸本郡。”書奏,尚書召對秉掾屬曰:'六'“公府外職,而奏劾近官,經典漢制有故事乎?”秉使對曰:“春秋趙鞅以晉陽之甲,逐君側之惡。'七'傳曰:‘除君之惡,唯力是視。’'八'鄧通懈慢,申屠嘉召通詰責,文帝從而請之。
'九'漢世故事,三公之職無所不統。”尚書不能詰。帝不得已,竟免覽官,而削瑗國。每朝廷有得失,輒盡忠規諫,多見納用。
注'一'謝承書曰:“秉奏‘參取受罪臧累億。牂柯男子張攸,居為富室,參橫加非罪,雲造訛言,殺攸家八人,沒入廬宅。又與同郡諸生李元之官,共飲酒,醉飽之後,戲故相犯,誣言有淫慝之罪,應時捶殺。以人臣之勢,行桀紂之態,傷和逆理,痛感天地,宜當愨持,以謝一州’。又曰‘京兆尹袁逢於長安客舍中得參重車三百餘乘,金銀珍玩,不可稱記。’”注'二'季氏,魯卿,世專魯政。孔子曰:“季氏富於周公。”史記曰,穰侯魏冉者,秦昭王母宣太后弟也,為秦相國,侈富於王室。尚猶加也。
注'三'左傳曰“齊懿公之為公子也,與邴歜之父爭田弗勝。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僕。納閻職之妻,而使職驂乘。夏五月,公遊於申池。歜以撲抶職,職怒,歜曰:‘人奪汝妻而不怒,一抶汝,庸何傷?’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謀殺懿公,納諸竹中,歸,舍爵而行”也。
注'四'公羊傳曰:“鄭詹自齊逃來,何以書?甚佞也,曰佞人來矣。”後魯莊公取齊淫女,卒為後敗。四佞即四凶也。
注'五'畀,與也。詩小雅曰:“取彼譖人,投畀豺虎。”
注'六'召秉掾屬問之。
注'七'公羊傳曰:“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士吉射。曷為此?逐君側之惡人也。”
注'八'左傳曰晉寺人披言也。
注'九'前書鄧通,文帝倖臣,為太中大夫,居上傍怠慢。丞相申屠嘉罷朝,坐府中,召通至,不為禮,責曰:“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通頓首,首盡出血。上使使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此吾弄臣,君釋之。”
秉性不飲酒,又早喪夫人,遂不復娶,所在以淳白稱。嘗從容言曰:“我有三不惑:酒,色,財也。”八年薨,時年七十四,賜塋陪陵。子賜。
賜字伯獻。少傳家學,篤志博聞。常退居隱約,教授門徒,不荅州郡禮命。后辟大將軍梁冀府,非其好也。出除陳倉令,因病不行。公車徵不至,連辭三公之命。後以司空高第,再遷侍中、越騎校尉。
建寧初,靈帝當受學,詔太傅、三公選通尚書桓君章句宿有重名者,三公舉賜,乃侍講於華光殿中。'一'遷少府、光祿勳。
注'一'洛陽宮殿名曰:“華光殿在崇光殿北。”
熹平元年,青慐見御坐,帝以問賜,賜上封事曰:“臣聞和氣致祥,乖氣致醔,休徵則五福應,'一'咎徵則六極至。'二'夫善不妄來,醔不空發。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雖未形顏色,而五星以之推移,陰陽為其變度。以此而觀,天之與人,豈不符哉?尚書曰:‘天齊乎人,假我一日。’是其明徵也。'三'夫皇極不建,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