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無論做什麼,都是活著而已。儘管大家表面上各不相同,但其生活的實質沒有什麼區別。人們都生活在某種苦惱和歡欣之中,沒有誰可以倖免和例外。榮耀光鮮的外表只是好看的包裝,其中的五味自為外人所難曉。
由於我過深的投入到我的內心生活中,白日的一切反而顯得不真實了,時常有一種夢樣的感覺。只有到了夜間,當我靜下心來時,世界才恢復了它的實在性,我也變得實在了。
人如果沒有一定的精神生活,他就不會有真正的幸福,他就會淪為實用目的和感性的奴隸。精神可以使實際生活中無法平衡的事物,在理知上得到平衡。
在人群中,人們相互展示著自己的軀殼,不斷訴說著他的存在。只有在孤獨中,軀殼才有可能被遺忘,而裸露出真實的自我。
我感到了與時代的隔膜,與現實生活的隔膜,乃至於與白日的隔膜,我沉進不可遏制的虛無情緒裡。感覺到時間一天天的離我而去,而我卻無法讓它停下來。
我們的整個生存其實就是一種生存狀態,它是心境的、感覺的,情緒化的和本能的。而所謂理性,不過是人類整體的一種外在規定和特徵,與人的內部體驗無關,評價一個人具有理性時,說的只是他的外部行為,而不是它的內部體驗。
隨感集(之四)
勞動只是生存的手段,而不是生存本身,但人卻不得不把生命中的大部分時間耗費在手段上。而對其真正的生存發 反而不那麼重視了
有個人魅力可以引起別人的好感和尊重,無個人魅力而有令人羨慕的財富和地位,同樣能引起別人的尊重。但個人魅力只訴諸人的感性,所以並不可靠,而財富地位卻關涉人的價值判斷,所以要可靠得多。有個人魅力的人一旦陷入困頓,他所引起的尊敬之情就會大打折扣。
當我們承任某種現實,承任某種必然性,承任某種東西的不實際時,“背判”就開始了。
真正的自由和自由選擇都是受天性和激情地指引,而不是理智和理性的選擇,在穩定安逸中生活,在習慣和常軌中生活,都不是自由的生活。反之,打破自己原來的習慣和常軌,拋棄原有的穩定和安逸,去投入某種不確定的冒險和創造,才是自由的生活。
我們大多數時侯,都是生活在一種慣性之中,重複或繼續昨天的日子,經歷的都是一些平淡無奇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事情,意識和心靈處於相對的遲滯和痲木狀態,只有一些浮光掠影的圖象,一些轉瞬既逝的感覺,一些偶然浮起又沉下的思想和念頭,很少有新鮮的刺激和感受。
對於某些東西我很少主動爭取,為的是不承擔這種“主動”的責任,我希望的是那種東西自然而然地到來,而我被動地接受。如果這種東西給了我快樂,那就是一分意外的賜與。如果讓我感到痛苦,那也是出於必然,不是我自己的選擇。這樣,我就從“責任情境”中解脫了出來。
智慧的人把冰冷的現實當作一種生活現象來接受,愚昧的人把微小的生活現象當作難以逾越的生存現實。
大多數人都生活生存在生命的表面,關注著社會、現實和自身的生活,好像這些就是生命的全部了。而所謂意義和價值也只限於社會和現實的層面,即使死亡也是社會和現實意義上的死亡。
我們每個人都沉在生活的夢裡,我們每天都在生活,我們不僅在生活,而且還在盤算著生活。生活是感官的事,也是腦子的事,在“思想”中有著更為豐富的生活。
大自然為自己創立了一個對立物————人類,用他來證實自己的存在,而人類卻可笑的想遠離自然證實自己。但命定的死亡粉碎了人類的夢想,恐懼死亡也是一種與大自然對抗的意識。
人活著,太真實了討人厭,太虛偽了也討人厭。世上找不出一個能讓所有人喜歡的人,也很難找出一個被所有人討厭的人。世上每個人大都被一些人所喜愛,又被另一些人討厭著。
一個想討別人喜歡的人,必是一個自視很低的人,一個不想討別人喜歡的人,則必定自視很高。
人常常讚美不如自己的人,因為不如自己,人常常貶低高於自己的人,因為高於自己。人們常常用抑強仰弱來達到一己的心理平衡。
善良是吝嗇的,人們只對比自己不幸的人才表現善良。因為別人的不幸使人對自身的境遇感到一種滿足,而別人的幸運,卻只讓人意識到自身的欠缺。
隨感(之五)
大善和大惡都是人的天性,但人為了生存又不得不對善和惡都有所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