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猜到了他就是那個讓她小產的人。
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讓他在意的是,萱萱竟然會故意套他的話,然後錄了音作為證據,如今把他徹底送進了警局……
警察用手指敲敲桌子,問道,“怎麼,不狡辯了嗎?”
喬瑞龍滿臉的失望,“我想知道,我會被判多久?”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你搶的是個人財產,數額也不大,也沒有早晨人員傷亡,大概也就三四年左右。而你入戶投毒,導致受害人小產,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最輕的也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兩罪並罰,具體情況,一切自有法官公正判斷,只要你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會有提前出獄的可能。”
喬瑞龍整個人癱軟在椅子上。
兩罪併發,最輕最輕也有六年的牢獄之災。
他握住警察的手,聲色淒涼的哀求道,“警察同志,我想見受害者夏雨萱,我有話想和她說。”
他要見她,他不相信她會這麼狠心,讓他住六年的牢。
警察見他態度還算良好,和其他的搶劫傷人犯不一樣,所以也就答應道,“我只能幫你向受害人轉述你的請求,至於受害人答不答應見你,這個我不能保證。”
“那就麻煩你了,警察同志。”喬瑞龍感激的看著警察,內心期盼著能再見夏雨萱一面,當著她的面,仔仔細細的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