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孩子,別難過,以後uncle會照顧你們。你們的爹地是一個很優秀的人。你們應該感到自豪!我相信,以後你們也會讓他以你們為榮……”
本來政府這麼多年來頒發給立明威父親的高額獎金,累積起來也是一筆不菲的財富了。可偏偏父親不是一個滿足於現狀的人,這些年來,他把大部分資金都投入到了熱愛的事業當中。畢竟,很多想法都是雛形,政府和相關部門在沒有看到必要的價值之前,不可能任憑你幾句話,就批給你大筆的科研資金。
而立明威十一歲那年,當初嫁進門的保姆就因為不堪忍受有名無實的生活,對父親提出了離婚。父親當時去問立明威兄妹兩的意見,問他們,如果阿姨離開了立家,他們是會高興,還是會不高興。立明威當時冷冷地說:“她在不在,對我來說都沒有區別。”
第一百六十一章 洗滌不清的感情
也就是這麼一句話,父親很快就簽署了離婚協議書。並且把當時大部分的存款都給了那個女人。如此一來,父親留給兄妹兩的,除了一套房產,也所剩無幾了。
再後來,兄妹兩就跟著鬱清海去了鬱家,也因此認識了鬱世昌。鬱世昌家教良好,品性純良。立明威因為和他年紀相當,很快就成為了朋友。而鬱世昌也是把立明莉當作了妹妹一般去照顧。更難得的是,鬱世昌年紀不大,心思卻極為縝密。他不僅從沒在立明威兄妹兩問起過關於他們父親的事情,更是私下裡囑咐傭人不要議論關於他們兄妹兩的任何事。違者嚴懲不貸。而這些,都是立明莉偷聽到以後告訴立明威的。也是從那之後,他對鬱世昌多了一份信任和感激。
老天無情,鬱清海在立明威和鬱世昌同時進入大學的那一年,突發腦溢血病逝了。那麼健朗的一個人,說沒忽然就沒了。在那個時候,立明威雖然傷心難過,但更多的是對於自己和立明莉未來的擔憂。畢竟當初父親委託的是鬱清海,如今他人已經不在了。他們繼續在鬱家待下去,又以什麼立場,什麼身份。鬱世昌以前對他們好,可以後呢?難說!
立明威並不是覬覦鬱家的財產,也不是怕離開鬱家就沒活路了。單說錢的方面,他並不是太擔心,有父親之前留下的房產作後盾,他們兄妹兩目前的生計怎樣都能熬過去。立明威只是不希望在父親去世後的這把保護傘忽然之間沒了,他自己也就罷了,可立明莉才十四歲,如果這個時候他們離開鬱家,立明莉身為鬱青海乾女兒的身份,勢必會遭到嘲笑和指點。女孩子臉面薄,他不想看到妹妹再受到任何傷害。
而鬱世昌在王叔的幫助下,辦完喪事之後,似乎看出了立明威的顧慮。有一日領著他們兄妹兩去了墓地,在鬱清海的墓前,對他們說,只要他們願意。鬱家是他們一輩子的家。將來,立明莉出嫁,他將會以鬱家自己出嫁女兒的規格幫她操辦婚事。而立明威,如果他願意,他可以與之共享鬱家資源和財產,兩兄弟聯手把鬱家發揚光大……
立明威對這段記憶,尤為深刻,這也是他和簡寧每每苟合之後,他想起來最多的一個畫面。每到此時,他就會痛苦地閉上眼睛……
所以。立明威和立明莉的感情,和普通家庭成長起來的孩子的那種感情,是有天壤之別的。他們共同經歷了太多的波折和苦難。在這個世界上,若說有什麼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算計自己,那立明威心中的答案肯定是立明莉了。
所以立明威並沒有把方忠義和秦風這些事情告訴簡寧。他不願意連立明莉有一天也變成他們手中做事的籌碼。那段日子他被簡寧催促地頭皮發麻,為了調查牧蘭芯的事,他還是把這個秘密丟了出去,誘導方忠義承認了牧蘭芯不是牧家人的事實。可卻忽略了另外一件事。當他自己在威脅別人的時候,實際上,也落入了對方的視線當中。
立明威當時本來是想誘導方忠義朝另外一方面去想,秦風當年。很可能是為了逃債,自導自演了一場悲劇。而他,掌握了一些證據,並且知道秦風的下落。一旦方忠義惹毛了自己,他就可以把這些東西公諸於世,到時候。秦風將會身敗名裂!再無翻身之日不說,還將面臨刑法的追究!以他對方忠義性格的瞭解,他覺得方忠義必然不會眼睜睜看著曾經的好兄弟落得這個下場。
可他事後卻又忽然想到,以方忠義和顏一的關係,顏一必然會知道這件事情。到時候一旦顏一插手。事情就難辦了。立明威並不是怕自己當年做的事情被揭發出來。更多得是擔心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害得立明莉丟掉了好不容易到手的幸福!所以,他才會被那種緊張感驅使著,立即訂了去臺北的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