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有想到,劉小夢竟會在家中等他,第一次,也是最後的一次。
在那3個多小時的等待中,她耗盡了所有的希望。而他,甚至連打電話問一下的念頭的都沒有,自由,原來真的會讓人忘乎所以。
那天,劉小夢走了,他是最後一個知道的。
她什麼都沒有說,方起歌也沒有說,他們都瞞著他。
“劉小夢,愚人節快樂!”
劉小夢最後的簡訊,簡短而茫然。
就像是十年前初見的那時,他對她說的話。
以此開始,以此結束。
可是,現在已經九月。
四月一日,愚人節。
他,要去哪裡找?
File。36
題記——求而不得,舍而不能,得而不惜,這是人最大的悲哀。
九月的節氣,已入了初秋,室外卻依然陽光普照,熱浪襲人。
在冷氣充足的商場專櫃,樂意望著鏡子裡自己身上剪裁合體的小禮服,不解得頻頻回望屈可可,“你確定要送我這個?”
她只是想為週末的生日會借個看起來貴重的衣服,以襯托“屈可可”的身家。沒成想,屈大小姐得悉後二話不說帶了她直奔商場,挑了件售價四位數的裙子說要送給她。所謂拿人手短,她並不想為此高位截癱,遂對著屈可可道:“你還記得自己姓什麼嗎?”
屈可可朝天翻了個白眼,沒好氣道:“我叫金三順。”
聞言,幾個專櫃小姐忍不住輕笑出聲。
“你不是叫冤大頭嘛!”樂意咕噥著提了衣服裙襬,走回試衣間。
看著她的身影消失在門後,屈可可感慨萬千:和被算計的替死鬼比起來,還是當主動型的冤大頭更好。乘著樂意換衣服的短短功夫,她將裙子錢付了,以期用金錢抵消心頭縈繞的出賣朋友的罪惡感。
提著價值不菲的高價裙子,樂意心有慼慼焉,“黃鼠狼給雞拜年,非奸即盜。”
不知是不是被說中了心事,屈可可走下自動扶梯時竟一腳踏空,險些栽下去。一雙大手先樂意一步攙住了她失去重心的身子,戲謔道:“嘖,我知道我帥的天怒人怨,不過你這反應也太大了點。”
對上他嬉皮笑臉的樣子,屈可可哭笑不得,“關旭!”
他扶著她,尾音上揚,“嗯?!”
望著他的眼睛,橫亙在喉頭的那句,“你什麼時候回來的”遲遲說不出口。因為關旭的不辭而別,屈可可悲哀的意識到,自己沒有立場,沒有身份,也沒有這個權利去質疑。
“對不起!”她抬手拭去不知何時溢位的眼淚,掙開了他的大手,朝站在身後的樂意道:“樂樂,我們走吧!”
握住了屈可可略顯冰涼的手,她越過靜默的關旭,踏上了下行的自動扶梯。
走出商廈,樂意偷瞄著屈可可通紅的眼眶,覺得自己心下她那女金剛一般彪悍的形象瞬間崩毀了,遂有些悲春傷秋起來,“礽是無情最傷人!”
話音剛落,屈可可突然甩開她的手,一掃剛剛慘遭拋棄的怨婦模樣,斜睨著她問:“誰傷了?傷誰了?”
和翻臉比翻書還快的屈妖孽在一起時間長了,樂意的反應能力自然是不差的,不急不躁的順口接道:“傷風了!”
尋釁滋事的陰謀沒有達成,屈可可看上去有幾分失落,靠近樂意問:“我這樣算不算失戀?”
“你戀了嗎?”樂意反問。
她搖頭,“不知道!”
樂意顰眉,“你都不知道,那只有天知道了!”
“老實說,劉小夢和我,你覺得哪個漂亮?”屈可可拉著她,問的一臉莊重。
“老實說,我覺得劉小夢好看!”她答得也極為誠懇。
說實話的結局,就是被屈可可從車上扔下來,獨自搭公車回家。
週日,方博然的六十大壽。
因是大病初癒,他沒有精力大肆操辦,只是叫了些故友舊交,學洋腔得在宅子裡辦了個酒會。屋子裡的大件傢俱搬到了儲藏間,空出了一樓的大廳,連同外面的小花園,一道佈置成了會場。這種自助酒會,自己是搞不定的,因此上至廚師、服務生,下到酒杯、餐具器皿等都是從大酒店租借的。
雖然人手眾多,但蔣惠婷還是恐有不妥帖之處,駁了方博然的面子,遂親自忙前忙後。今天,她穿了一襲墨綠色改良式旗袍,頸間圍了條珍珠項鍊,舉手投足間風韻猶存,儼然女主人的樣子,來往的客人也多是稱之為“方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