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主人沒在家,他們偷偷撬開門住了兩天。”
民居是個四合院,大門是木製的,只要翻牆就能進來,而房間的門鎖都是老舊的鐵掛鎖,手勁大的人一把就能擰開。
“這裡地處偏僻,最近一戶居民在六百米外,所以兩天來沒人發現他們。今天上午十點左右,一個收廢品的路過,聽到裡面有爭執打鬥的聲音,出於好奇在門縫裡看了一眼,發現裡面有人打得很兇,於是馬上報警了。”負責人說,“110接警以後迅速出動,趕到的時候發現這裡人去樓空,但傢俱有損壞,院子裡的土地有雜亂的腳印和一些血跡。他們沿著出村唯一的公路沿途搜尋,在西堰河邊陸續發現了四具屍體。”
說著,他招手叫來一名手下,將一部相機遞給宗銘:“這裡有四名死者的照片。”
宗銘翻了翻相機,發現這四人死得都十分慘烈,彷彿經歷過一場極為殘酷的肉搏,鼻青臉腫,面目全非。
不過就算被打成豬頭,還是依稀能看出其中三人和之前原縣居民做的畫像有那麼幾分相似,確實是鄭氏綁架案的綁匪無疑。
“屍體還在河邊嗎?”宗銘問。
“還在,法醫才過來沒多久,應該還沒開始斂屍。”
“行,那我們去河邊的現場看看。”宗銘跟負責人打了招呼,帶著李維斯出了村子。兩人驅車沿公路開了大約一里路,看到一群警察站在路邊的蘆葦蕩裡,路邊停著兩輛警車。
沿路基下到河邊,李維斯看見一個身形彪悍的年輕男人仰躺在泥地上,四肢扭曲,面目可怖,彷彿死前被暴打過一樣,死得極為難看。宗銘出示了證件,問現場法醫:“死者什麼情況?”
“暴力毆打致死,死亡時間大概在上午十點左右。”法醫說,“渾身多處軟組織挫傷,三處骨折,分別是右側第四根肋骨、左側第六根肋骨、右臂橈骨。致命傷是脾臟破裂引發的內出血。”
宗銘戴了手套,掀開死者的衣物仔細觀察了他身上的傷處。法醫在旁邊一邊咋舌一邊道:“嘖嘖,太厲害了,看傷痕不像是棍棒打的,像是拳腳所致,這個兇手的身手相當了得,力量非常大。”
“也可能是速度快。”宗銘很快看完了,站起身來,“謝謝你,其他三名死者在哪裡?”
“沿著河岸往前走,幾百米就是下一個現場。”
這次宗銘沒叫開車,直接帶著李維斯沿西堰河支流往上游走。兩人走了七八分鐘後到達下一個現場,一處河灣拐道。
第二名死者和前一個一樣,也是活活被打死的,只是致命傷不同——肋骨斷裂插入肺部致死,死得更難看一點。宗銘照舊詢問了現場勘驗人員,觀察了死者,之後又帶李維斯繼續向前,尋找另外兩名死者。
全部看完已經是黃昏時分,天色慢慢暗了下來,空中飄起了細細的雪花。兩人回到停車的地方,宗銘坐在副駕駛位上,卻不讓開車,而是坐在那裡沉默地想著什麼。李維斯不敢打擾他,只從保溫壺裡給他倒了杯咖啡放在手邊。
宗銘想了很久,摸到咖啡喝了一口,忽然說:“這是泰拳啊。”
李維斯也想到了這一點:“妲拉會一點泰拳,但絕對沒有這麼厲害,能一個殺死四個。最大的可能性是帕第,他一直沒有離開國內,潛伏在某個地方保護著妲拉。”
宗銘搖了搖頭,說:“身高不對。”
“哦?”李維斯不解。
宗銘豎著伸出左手:“我們以第一名死者為例,假設這是他。”又伸出右手,握拳在左手上下比劃了一下,“兇手要打斷他的兩根肋骨、一根橈骨,需要非常大的力量,用拳頭是不行的。我觀察過死者面板上的痕跡,應該是膝蓋所致。”
泰拳擅長用肘部、膝蓋攻擊,李維斯看過一些電影,大致知道一些。宗銘繼續說:“一個人想要用膝蓋攻擊,需要躍起什麼高度,保持什麼速度,都是能大致計算出來的,結合這些資料,可以推算出他的身高。縱觀四名死者身上的傷痕位置,我推斷兇手的身高不超過一米七五,甚至不超過一米七。”
“帕第大概就是一米七五的樣子。”李維斯回想了一下,在自己眼睛上方比了比,“我感覺他有這麼高。”
“資料顯示他身高一米七七。”宗銘說,“人的視覺是有誤差的。”
“一米七七和一米七五也沒有太大的區別。”李維斯不相信他僅憑肉眼觀察就能推斷得那麼準確。
宗銘不置可否,又說:“還有一個問題,從死者受傷的位置和力度看,出手的人是兩個,一個力量略輕,一個力量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