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得去公共廁所。當天晚上宿舍樓的人本來就少,加之每個寢室都有廁所,所以肯定沒有人會去公用廁所。
不有人能證明他去過公用廁所,但反過來看,也沒有人能證明他沒去過那裡啊。在外人看來,他怎麼都有正當的不在場理由,這完全就是一次理想的犯罪。
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胖強,他聽得眼睛都沒眨一下,我可以看出,他眼裡的震驚絲毫不亞於我。聽完後,他嚥了一口唾沫才說:“媽的,那個劉鵬是個短跑健將麼?那麼短的時間裡,要從你們宿舍樓到湖邊跑個來回,還要完成殺人的事情。”
聽胖強這麼一說,我問他是不是懷疑我的猜測,他就說也不是,就是感覺單靠劉鵬一個人的話,短時間內完成這些事情,還要在回到羅成他們寢室看他們鬥地主時做到面不紅心不跳,難度挺大的,畢竟,殺一個人,不是那麼簡單的。
的確,我記得當天晚上,刑警的最初鑑定是,吳君霞系割腕後失血過多而死,身上沒有與人搏鬥過的痕跡。如果這事真的與劉鵬有關,那麼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吳君霞的手腕是他割破的,那他是如何做到讓吳君霞毫不掙扎的呢?第二種可能,就是劉鵬說了什麼話,刺激到了吳君霞,讓她乖乖地割腕自殺,這樣的話,劉鵬又到底給她說了什麼呢?
“天童,雖然劉鵬現在的嫌疑很大,但這些全都是我們憑想象聯結起來的,就像你剛才所說,他所做的一切事情,完全都有正當的理由。除非找到關鍵的證據,我們才有辦法指證是他殺了吳君霞。否則,即便我倆肯定他就是兇手,也沒辦法讓其他人相信,更不用說讓法院宣判了。”胖強對我說道。
作為一個警cha,胖強說的我當然明白。證據,證據,我要從哪裡找證據呢,我大腦裡拼命地想著。剛剛我是在張瑤的口供說謊的基礎上,才如此斷定劉鵬是假借拉肚子的名義,重新回到了湖邊,殺害了吳君霞。
既然如此,首先就要確認張瑤究竟是在什麼時候離開吳君霞的。看來,我是有必要去見一見這位老朋友了。說起見她,我很沒臉面,因為當初她揹負著逃跑的罪名,跑來見了我一面,讓我幫她,可事情過去這麼久了,她都已經被移送檢察院了,我還沒能幫她洗脫罪名。'綜'願望的神展開
不過,現在案件峰迴路轉,劉鵬有了重大嫌疑。當初顧遠洋就說過,除非能把真正的兇手找出來翻案,否則張瑤算是九死一生了。那麼,現在,只要我把劉鵬揪出來,是不是張瑤就沒事了呢?我也算是對她的信任有了一個交待。
只是,如此的話,劉鵬就會被關進去了。之前,當陳叔和胖強都懷疑劉鵬時,我始終不願意去相信。直到現在,很多可疑的事情擺在面前,我才不得不往這方面想,沒想到,一想就想出了這麼大的問題。
我在心裡問自己,如果劉鵬真是兇手,我忍心看著他被槍斃嗎?我不知道。雖然我和他只有一個月的培訓情誼,可我們還算是談得來,在我心中,他還一直佔據著我工作後交到的第一個好朋友的位置,當然,現在這個位置已經換成了顧遠洋。
我一抬頭,不經意間,看到了胖強掛在牆上的一件警服。看到它,我心裡有了主意,張瑤與我是同事,劉鵬是我的朋友,但是,我是一個警cha,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神聖職責,那麼,面對罪犯,就要一視同仁,堅決予以打擊,決不心軟!
帶著這個想法,我決定明天就去探視張瑤,詳細問問她那天晚上的事情。我問了胖強,張瑤現在作為殺人嫌犯,我能不能探視。胖強說,本來按規定,我不是張瑤的直系親屬,是沒資格探視她的,但是他在看守所那裡有熟人,可以打個招呼,給我十來分鐘的時間。
十分鐘完全夠了,我在心裡整理了一下想要問的話,包括張瑤與吳君霞案發前吵架的事,還有案發當晚在我和劉鵬走後發生了什麼,還有一個最關鍵的,就是當初她究竟是怎麼在刑警的看守下跑出來的,又是如何想到去公用廁所等我,還剛好就把我等著了。
第二天一早,胖強就開著他的捷達,載著我,向看守所駛去。看守所關押的都是刑事犯人,外面全是武警守護。我倆雖然穿著警服,都還是經過了層層檢查,才被放行進去。
我小聲嘀咕了句,都是警cha,還檢查這麼嚴。胖強聽了,悄悄給我解釋說,這裡以前出過幾起事情,其中有一起,是受害人的家屬冒充警cha,進去把看押的嫌犯弄死了。從那以後,對進出人員的檢查就嚴了,特別是警cha,檢查反而還要嚴一點。虛假婚姻
進去後,胖強把我帶到了一個人的辦公室,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