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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現在需要一個可以當做傀儡的契丹王,一個窩囊沒骨氣的人做契丹王!耶律延禧是最好的人選,但是他卻不給面子自盡了!”趙佶捏了捏太史昆的肩膀,道:“這一切我都明白!所以我理解你苦楚!”
太史昆痴痴回過頭來,恍惚問道:“咦?原來是你啊!對了兄弟,剛才我好想聽見你說了許多話?”
“什麼?”趙佶一雙小眼裡頓時有了殺氣:“昆哥,剛才你沒聽我說話?”
“哎,實在抱歉啊!”太史昆道:“剛才我再想著棘手的事情,所以忽略你啦!”
“算了,都說了理解你了麼!”趙佶撇撇嘴,道:“尋不到契丹傀儡的事兒,也不用太放在心上!”
“哦,這倒不是,什麼同化契丹族之類的都是小事兒!”太史昆滿臉便秘的表情,道:“兄弟,我遇上了一件為難事兒啊!你也幫我拿拿主意!”
趙佶納悶不已,道:“昆哥,啥事兒啊?”
太史昆撓頭道:“我逼死了人家的爹爹,再怎麼與人家的一對女兒交往呢?就是……那個小貂小蠻了!你見過的對不對?”
“你……”趙佶遲疑問道:“你的意思是,這麼重要的時刻,你擔心的是怎麼泡妞?”
太史昆一擺手,道:“換個說法行嗎?畢竟我的老丈人剛剛吞金自殺耶!”
“這……”趙佶愣了一愣,突然哈哈大笑,道:“昆哥,恭喜了啊!”
太史昆一攤雙手,道:“何喜之有?老丈人四十歲多一點的年紀,遠遠達不到喜喪的要求啊!”
趙佶道:“你可以藉著緬懷老丈人的由頭,將今日的儀式改天舉行嘛!我想失望很久的觀眾們,會原諒你的!又看了一章廢話的讀者,也會原諒你的。”
太史昆聳了聳肩膀,道:“來不及了呢!因為今天的第二步棋,已經開始挪子兒啦!”
趙佶跟隨著太史昆的視線抬頭一看,果然就聽到大同府城牆上一聲炮響,寬闊的南城門轟然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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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七 慈悲為懷
首先衝出城門的,是為數不多的騎兵。早在一個月前,契丹人還擁有一支完全是由騎兵組成的大軍,可是在軍隊爭相擠進大同府的時候,絕大多數的戰馬被拋棄在了城外。接下來發生的糧荒連人命都快要保不住了,所以有幸被主人帶入大同府的戰馬又被犧牲掉了一大批。
時至今日,僅存的戰馬只有二百匹了,它們之所以能夠生存下來,是因為幾乎所有的契丹人都認為這些馬匹生命的價值超過了人類。二百匹戰馬都有著響亮的名字,它們系出名門,每一匹馬都擁有嚴格的族譜記錄。它們的形態、氣質、基因都近乎於完美,如果硬要用金錢衡量出它們價值的話……僅僅是一次配種,就可以收取一萬貫的費用,那麼種公本身的價值,可想而知。一句話,它們是馬中之龍。huaixiu
馬背上的二百名騎士,同樣精彩。他們是最勇武的契丹人,他們身材健美、目光堅毅,草原人特有的長卷發賦予了他們粗獷的氣質,常年騎乘塑造的優美臀部線條,是所有腐女春夢中的囈語。牧民見到他們,甘願獻上最醇厚的酥油茶任其品嚐;酋長見到他們,甘願獻上最美麗的女兒任君採擷。一句話,他們是人中之雄。
馬中之龍,人中之雄,雖只二百騎,卻足以令山崩,令地裂,令十萬敵軍膽戰心驚。
騎兵足夠威武,而跟隨在騎兵之後數也數不清的步卒,同樣雄壯。
漢人最欣賞的步卒是什麼樣的?他們應該裝備著重達七十斤的套裝鎧甲“步人甲”,並且擁有一面籠罩面積高達一點七五平方米的獸面大圓盾。而且,他們還應該擁有一根長槍來對付騎馬的敵人,一柄寬刃厚背刀對付近身的敵人,還得有一柄輕薄的短劍對付纏身的敵人,最後,他們還需要有一柄連弩,來對付遠處的敵人。
而契丹人呢,他們最欣賞的步卒,叫做“巴博爾”。翻譯成漢語,巴博爾就是“赤身漢子”的意思。在契丹人的眼中,性命相搏的戰場上,掛在身上的服飾都是多餘的累贅,只有油光鋥亮的軀體,才不會被敵人撕扯住。布條構成的衣物都是累贅,更何況七十斤的鎧甲呢?穿上那樣的鎧甲,還怎麼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