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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曇涔卜�143位功臣侯,並與之剖符盟誓,“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泰山如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34)。可見在主觀上項羽和劉邦相同亦是行使有功則賞的政策。

關於有過必糾,學者王銘認為:“(項羽)缺乏容人之量,往往小過大罰。。。。。。”(35)並舉了英布的例子。學者周騁亦認為項羽苛察:“殷王司馬卬叛楚,項羽派陳平等擊降之。不久,司馬卬降漢,項羽就要追究上述軍事行動的參與者,導致陳平歸漢。相形之下,劉邦的部屬中有許多人曾反對過他或投降過項羽,均未受追究。”(36)。英布的事情上面以論並不能作為項羽苛察的例子。陳平事例上面也分析過,不僅僅是單純的未完成任務。從史記上看,項羽手下如龍且,周蘭,項佗,司馬欣,呂青等人或則亦有敗績,或則反對過項羽或則投降過敵方,也均未受追究。說項羽苛察,尋過亦證據不足。

楚漢時期,項羽因為不能給人足夠的封賞導致人才的外流是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出現這種情況亦涉及到整個楚漢的大環境以及利益集團。下面將會具體分析到所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在此不在多言。由上所論,亦可證明人才的流向非是項羽主觀不肯給足夠的封賞。

4,項羽的用人唯親之辯

項羽的用人唯親亦是歷代研究者公認的楚漢時期人才流向的主因。陳平對劉邦說自己背楚亡漢的原因:“。。。。。。項王不能信人,其所任愛,非諸項即妻之昆弟,雖有奇士不能用,平乃去楚。。。。。。”(37),這段話要具體分析,陳平投靠劉邦,遭到絳侯、灌嬰等鹹讒,引起劉邦懷疑。自然不能解釋背楚亡漢的原因是自己犯了錯,所以才推給項羽這個責任,事實上陳平亦非諸項或項羽妻之昆弟,卻得到項羽信任重用。酈生說田廣亦是遊士一面之辭,當不得真。

當然項羽軍中有大量諸項身居要職是事實,但是用人唯親卻談不上。項羽本就靠家族起兵,又是接管叔叔項梁的大攤子,軍中多諸項以及在很多方面要依靠家族勢力是必然的,但是沒有證據顯示是項羽主觀原因。對比劉邦,學者周騁認為劉邦有“任人唯親傾向”,不過周騁先生卻又認為“只不過劉邦的任人唯親並未影響到劉漢陣營的對敵鬥爭。在戰場上,基本上還是做到了人盡其材,物盡其用。對於自己喜歡的人,不是用委以重任,而是用賞以厚爵的方式來落實這種偏愛。。。。。。因此,劉邦的任人唯親,還沒有如項羽般到了感情用事的地步。。。。。。”(38)。周騁先生對劉邦的任人唯親傾向認識深刻,但是顯然對項羽有片面之言。劉邦的情況和項羽不同,早年劉邦靠豐沛故人集團起家,亦是用人“唯故”。張良亦言“(劉邦)所封蕭曹故人所親愛,而所誅者皆生平所仇怨”(39),據學者夏增民統計“初置18侯中,劉邦起事的基地——豐沛碭地區的人員佔了11個,而餘下的幾乎全部與這三角地帶鄰近。《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侯年表》中載147侯,籍貫在豐沛碭三地的51人,佔了1/3強。”(40)事實上51人並未統計因外戚而封侯者。周騁先生言劉邦“對於自己喜歡的人,不是用委以重任”也非實情,如“代王劉仲棄國亡,自歸雒陽,廢以為合陽侯”(41),可見用能力不足者委以重任劉邦亦有之。再如燕王盧綰、荊王劉賈、楚王劉交、齊王劉肥都是把親愛委以重任的例子,其中盧綰後來背叛,劉賈,劉交平英布叛亂時明顯能力不足。學者劉敏經過深入研究,得出劉邦不僅功封,並且封親的結論“代秦而興的漢,雖承秦制,但有變通,不僅功封,而且親封,從漢初“尊王子弟,大啟九國”(卷一四,《諸侯王表》第二),此後歷代皇帝封皇子為王,封王子為侯,體現的均是親親而封的原則,這不是秦制,而是承繼周制。”(42)。

由此分析,項羽劉邦都有任人唯親的傾向,但是都非主觀,而有其必要性。用項羽任人唯親來解釋楚漢時期的人才流向亦是不通。

5,項羽取人以親以尊之辯

學者王銘在其文中對項羽種種用人失誤作了個探討,認為項羽和劉邦抱有不同的人才觀,項羽取人以親以尊,形成親親尊尊的人才觀;劉邦取人以實以賢,形成尚賢任能的人才觀,並得出“判別人才的標準和人才觀的正確與否,是劉,項用人得失的根源。”其根據就是項羽出身貴族,劉邦出身貧寒,像韓信,陳平這樣不得項羽所用的都是出身貧寒。

上面曾經分析到韓信,陳平在項羽那裡並非不得重用,相反不論是出身貧寒的劉邦早期與項羽共事,就是英布等手下亦是出身貧賤,亦未見其不用或不屑。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