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敷、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筤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瘢ё恪�樽髯恪�櫚念嫛⑵瀟都諞矠櫸瓷�⑵渚繛榻 �檗�省�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發、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冑、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滷、為妾、為羊。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著蒙也,物之也。物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茍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正文 鑽石卷二(116)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臨觀之義,或與或求。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
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