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的證據來自於四五個第三人的證言。透過以前的戰友關係,她弄到了這份證言的影印本。再循著這條線追查下去,發現這四五個人竟然同時來自於一家叫著清源正本的倉儲物流公司。且這四五個人自聞家溝搶劫案發生之後,沒過多少時間,便個個消聲匿跡,在清源市再也找不到了。
到這裡,線索斷了,換一般人應該收手。可文紅梅不!在她的字典裡還沒有出現過放棄兩個字。在清源市找不到?沒關係,她就全國各地找!沒有人力排查?沒關係,她就自己一家一家的排查,一個城市一個城市的排查!
這其間需要付出的努力和需要面對的白眼甚至一些不懷好意的人設陷阱,是常人沒有辦法想像的。
或許是天可憐見,還真就給她偶遇了那幾個證人之中的一個,花了一番心力之後,終於讓她將那人給逮著。當時的文紅梅,確實用了點非常規手段,『逼』著那個人說出了實情。
原來,他們所說的供詞都來自於同一個人的授意,這人在清源市算得上是大名鼎鼎,姓桂,叫桂則周,後來因為他頗有些市井潑皮之本『色』,便被清源市道上的人起了個綽號叫著“跪著走”。
至於清源市警方為什麼會採信四五個人的供詞當證人證言,無人可以猜度出其中的原因。
既然案件定『性』最直接有力的證據有假,文紅梅當然不會放過這麼艱難才得來的機會。於是拖著找到的那個證人便回清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