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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我保護意識’也在加強!” 。 想看書來

另一道風景線——冒名偽書(3)

另外還有盜用時代文藝出版社出版的《江青秘傳》,盜用新疆人民出版社名義出版的《權力的遊戲——毛澤東與*交往秘錄》……光是葉永烈自己收集到的《江青傳》一書的不同盜版本,就有九種之多(引者注:這是2001年的統計數字)。如今盜版商又玩新花樣,搞起冒名本,既嚴重侵犯了作者的名譽權,也嚴重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權。葉永烈提醒讀者對盜版書、冒牌書要仔細鑑別,從印刷質量和條形碼上,應該能夠識別真偽。

當時,我猜測不法書商可能會推出“葉永烈著”的“黑色三部曲”,果真,在發現了冒名偽書《楊鈺瑩紅樓醉高官》之後,我又相繼在上海的書攤上買到另兩種冒名本,書名為《三個名星與賴昌星在紅樓裡的日日夜夜》以及《賴昌星的幕僚》,標明“葉永烈著”,“中國文獻出版社2001年12月出版”。其中一本書連書名都印錯,把“明星”印成“名星”。還有,出版社的名字也印錯,中國只有“中央文獻出版社”,並無“中國文獻出版社”。

我注意到,2003年7月號香港《爭鳴》第三十七頁及《動向》2003年7月號第七十八頁,刊登關於馮治軍先生的《毛澤東系列書》的介紹,內中寫及:

《*與毛澤東》、《*與毛澤東》、《劉少奇與毛澤東》、《周恩來與毛澤東》,馮治軍著,皇福圖書出版,被中國多家出版社以“葉永烈著”之名大肆盜版翻印,害得葉氏不得不公開向傳媒澄清自己的清白,為出版界之罕見。

作為當事人,讀了以上的文字,深為感慨:一是我在中國大陸對傳媒所作的澄清,已經被香港媒體所知,被原作者馮治軍先生、原出版社皇福圖書出版公司所知;二是香港雜誌也為此又作了明確的澄清。

記得,在2000年6月,我的文友林勇先生從溫州龍港給我打來電話,說是剛剛買到我寫的《毛澤東與*》、《毛澤東與劉少奇》兩書。我很驚訝,因為我從來沒有寫過這樣的書。他也很驚訝:“封面上明明印著‘葉永烈文集’呀!”我馬上請他用特快專遞給我寄來,一看,那是以遠方出版社名義出版的冒名本,封面上還標著“國內首次出版字樣”。

看了《毛澤東與*》一書的內容之後,我馬上斷定,這是把香港馮治軍先生的《*與毛澤東》一書冒用我的名義出版。因為我在香港曾經買到馮治軍先生的《*與毛澤東》一書。我當即拿出馮治軍先生的《*與毛澤東》一書與這本冒名本《毛澤東與*》相對比,內容完全一樣,就連錯別字也照錯!比如,原書內容提要第一句話:“《*與毛澤東》是中國現代史上最富有神密色彩的政治‘禁區’。”冒名本上也照印“神密色彩”這樣的錯別字。這清楚表明,不法書商確實是用馮治軍先生的《*與毛澤東》一書翻版、加上我的名義印行的。

另一道風景線——冒名偽書(4)

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當即通知我的律師富敏榮先生,請他立即發表宣告,《毛澤東與*》、《毛澤東與劉少奇》兩書系冒名本,並非“葉永烈文集”。另外,富敏榮律師還致函內蒙古遠方出版社,詢問該社是否出版過《毛澤東與*》、《毛澤東與劉少奇》兩書?不久,內蒙古遠方出版社回函,告知該社從未出版過《毛澤東與*》、《毛澤東與劉少奇》兩書。這表明,不法書商不僅冒用我的名義,而且還冒用遠方出版社的名義。

此後不久,我的另一位上海文友吳基民先生打電話給我,說是到醫院看望他住院的姐姐,見到姐姐手中拿著“葉永烈新著”《毛澤東與周恩來》。我明白,這又是一本冒名本。只是我希望得到這本“葉永烈新著”時,他再次去醫院,他姐姐手中的書被人借走了。

我細細找尋這本“葉永烈新著”,終於在上海文廟附近的小書攤買到。這本冒名本也是以“葉永烈文集”名義印行的,封面設計與《毛澤東與*》、《毛澤東與劉少奇》相似,看得出是同一個書商做的。

我發現,做這種違法生意的中國大陸書商,其實頗有頭腦。他們把馮治軍先生的這套作品冠以我的名字,而不冠以別的作家的名字,因為我寫過《毛澤東與蔣介石》一書,給讀者一種錯覺,彷彿《毛澤東與*》、《毛澤東與劉少奇》、《毛澤東與周恩來》與《毛澤東與蔣介石》是同一系列的書。至於用“葉永烈文集”的名義,則因為當時人民日報出版社正在分批出版“葉永烈文集”,同樣給讀者錯覺,以為這也是“葉永烈文集”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