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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肉及炸魚的香味立時充斥整個車廂。

他知道很多老一輩的警察,每當案子陷於膠著狀態時,喜歡到案發現場走走,又或是在那一帶駕車繞來繞去,用他們的說法,是增加對案子的“感覺”,有時破案線索會蹦的一聲跳出來。

那麼這方法的成功率呢?

一半一半吧,他們說。

不過銀凌海心中認為,他們只不過是強找些事情做做,沖淡那種面對悲劇時的無能為力感,令自己感覺沒那麼糟。

就像自己現在所做的一般。

他們當時也在車上吃這些東西?或是到目的地再吃?為什麼不在店內吃?那男的怕店員和顧客看到他的樣子?怕店內的防盜攝錄機拍下他的模樣?所以只叫狄拉一個人進店內?她不會覺得奇怪嗎?那男的說了些什麼?

禽獸,像他叔叔那樣的才是真正的禽獸。

照顧他長大,後來病死的叔叔曾吃了五年牢飯,罪名就是非禮未成年幼童。能假釋出獄,因為心理醫生說他不會再犯。

是的,叔叔不會再向其它小孩下手,改為向他下手,叔叔還喜歡一邊幹一邊逼他聽在牢中的“見聞”。

“小子,他們愛死了你這種型的,如果你到了那兒,你會很享受的,嘿嘿……”

淫笑聲和監獄的可怕印象陪伴著他整個童年。

從此他不會再真心信任任何人,七名同伴中也只見過其中幾個。如果他肯問那女的或是那巨漢,或許可以輕易解決這問題,可是自尊心又不容許他這樣做,而在拚命思考下,他終於想到了辦法,雖然有點麻煩,但重要的是暫時解決了問題。

暫時。

靠!假如帕克肯教他“熒惑”……那個催眠人類,讓其不知不覺被吸血的技巧,這個問題根本不會是問題,X的!他一定是故意的!

第一名死者是妓女,案件則發生在兩天前。

死者最後被目擊和某名男子到某條巷子內交易,那傢伙勒死她,再伸出尖牙,咬著死者脖子,吮吸著血液的時候,恰巧有名目擊者路過,把那男人嚇走。

不,用證人的說法是:兇手用血紅的雙目瞪著他,有著外冒犬齒而且沾上血跡的嘴唇發出咆哮,然後急促攀越垂直的牆壁逃去。

雖然自己的養母法醫康薇爾驗屍後,表示死者脖子上有兩個平行,距離一如人類犬齒長短的咬痕傷口,現場血跡也和死者體內殘留血液總量不符。

但問題是,那名目擊者是個酒鬼兼毒蟲,體內血液的酒精濃度高到……不,是酒精內只有幾滴血,所以沒有人認真看待他的證詞,尤其是後半段。

除了身為吸血鬼的銀凌海。

自己的“上輩”,要探員尊稱她作“師父”的雯妮莎說過,吸血鬼有三種攝食方法,第一種是把人類變成自己的“血僕”提供血液,但只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