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這塊骨頭。骨頭在它的眼裡就是生命之潮,隨著吞食的每一口肉,吸人的每一口氣而增長的生命潮水,在它體內洶湧膨脹,無法遏制它的長大。因為它沒有享受過那條溫柔的舌頭的愛撫,它沒有緊偎在母親的懷中安詳人夢的記憶,它只有自己不停地愛自己。“想不到你也知道我的心裡事,你以後就叫‘大笨’吧,聽見了嗎?”
劉明對這小狗說完,把手中的骨頭扔給了它。
這小狗就這樣有了正式的名字。它不管自己叫什麼,只知道把到嘴的還帶有一大塊肉的骨頭叼在一旁美美地享受著。連嚼帶啃似狼一樣飛快地進食是狗的習慣也是狼的習慣。其實狼與狗都是同一個祖宗,它們的血液裡都流湧著相同的東西,只是有一天有一隻狼成了人的朋友,有一隻狼仍在曠野中奔跑,從此就有了狼與狗之分。
第二節
(二)
大笨剛剛把骨頭上的肉啃乾淨,正想法把這香噴噴的骨頭一起消化的時候,就聽見劉明在用那酒醉得含混不清的話哈喝它:“一大笨!”大笨想到又一塊帶肉的骨頭的到來,扔下嘴裡正嚼啃著的骨頭,就跑過去,衝著劉明愉快地搖尾巴。“給你骨頭,你它媽真聰明,這麼快就記住了自己的名字。”
劉明給大笨扔骨頭的時候,他有點為自己一介農夫摸了這麼昂貴的車而驕傲。同時也不明白這麼昂貴的車為什麼叫“大笨”。同時也不明白這隻小狗擁有這麼賤的名字仍這樣歡快。 如果一個人自己覺得比動物要高明許多,那是夜郎自大,那是月亮下面欣賞自己的裸體。就某些地方來說,人並不比狗高明多少。劉明把‘大笨”這兩個字同時介紹給了他的家人。大笨從此一聽到有人呼喚大笨,它就想到帶肉的骨頭。帶肉的骨頭對它充滿了巨大的誘惑。這誘惑就如早在它沒有任何自覺的思想、意志以前,在它尚未睜開眼觀看這世界以前,它就從黑暗中看見了光一般,光對於它是一種不可抗拒的誘惑,光在它合閉的眼瞼上閃爍著微弱的火花,這火花讓它感到溫暖極了,出奇地愉快。在光中它肉體中每一個細胞,都在一種無聲的命令中接受一種推動,好比一株植物微妙的光合作用推動它面向太陽一般。在這種誘惑中它也知道那帶肉的骨頭只有主人才能賞給它,只要一聽到主人呼喚“大笨”兩個字,或聽到“大笨”類似的呼喚聲,它就興高采烈地向聲音奔去,即使是赴湯蹈火。它以無限的忠誠聽命於主人,它感謝主人賞給它骨頭。
大笨悲哀地想到它就要失去朝夕相伴的羊群與山野它就感到難過。羊雖然與它用不同的兩種方式生活著。羊吃的是草,它吃的是帶肉的骨頭。它們都與主人直接享受著生活,可它能在羊的身上體驗到自己存在的威力,它可以替代主人對那些逃跑不守規矩偷吃禾苗的羊給以處罰。這種權力是至高無上的。在陽光明媚的晴天,羊群在山坡上吃草,它就曲著後腿、坐在高高的山石上,俯視著那些溫順的羊美美地啃著青草。咀嚼出草汁的芳香瀰漫在空氣中,它總避開這些味道,用敏銳的目光和靈敏的鼻子搜尋那躲藏在草叢中。鬼鬼祟祟蠢蠢欲動的山鼠。野兔、山雞,支著耳朵聽它們所弄出的輕微的響聲。看鷂鷹均勻地扇動翅膀,忽然在空中停住,彷彿在思索生活的苦澀和艱辛似的,在明淨的空中時高時低地徐徐上升或下降,然後急速地飛開。大笨曬著太陽,蹲在高高的石頭上,面對著這一切它只要發出一聲低沉的吠叫,那些安詳吃著草的羊群便驚惶地抬起頭看著它;那些藏在草叢深處鬼鬼祟祟的山鼠。野兔、山雞都斂聲無息地藏匿起來。大笨充分地享受著在這片原野中的權威。可這些權威卻在一點一點地失去。劉明把大部分羊群都賣掉了,現正在賣掉最後一群羊而與屠夫爭論著成交的價錢。大笨俯在地上,支著兩耳,它漸漸弄清了它的主人要把這一切都交付給屠夫,主人要去城市,帶著他的全部財產。離開這裡就等於使這隻狗失去了快樂的天空。大笨顯得異常的焦躁和痛苦。它在房間裡竄來竄去,用陰森森的目光注視著滿身浸淫著一股濃濃的血腥味與死亡氣息的屠夫。此時此刻大笨體內那殘酷的獸性衝動不可遏止地湧動著,它把頭向前探著,四肢緊緊扣著地面。它只要發出一聲低沉的咆哮就會從地上躍起,直撲屠夫的脖子,把白森森的牙穿進屠夫的喉嚨。
這隻狗仇恨屠夫不是沒有根源,它想如果屠夫不鼓動它的主人把羊群統統賣掉,如果屠夫不買這些羊,它的主人就會留下來,固守這山野,繼續養羊、種植藥材。這些問題對這隻狗來說並未仔細思考,至少,沒有像人類經常思考的那樣,它的頭腦模糊不清地思考,而它的結論卻如人類一般明晰敏捷,它有一種接受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