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映過後,兩部影片的各方面的資料,居然都有些不相上下。
這讓不少人都感到有些意外。
因為《最後一塊骨頭》可是熱門IP改編作品啊,而《七宗罪》可是原創作品,本身就有一定的差距啊。
結果,《最後一塊骨頭》和《七宗罪》的熱度居然相持不下,連觀眾口碑也相差無幾。
都是好評多過差評!
說明了,這兩部影片,都還是相對比較優秀的。
這讓不少觀眾都很是滿意,這年頭華國的觀眾,其實是最容易滿足的一批觀眾了。
只要電影拍的好,不需要太好,只要差不多,那麼他們就不會吝嗇誇獎,吝嗇買票。
比如《最後一塊骨頭》和《七宗罪》,其實兩部影片,都算不上什麼完美作品,但是,觀眾卻是把這兩部影片稱作是國產電影當中懸疑罪案片之最。
然後,影評人的評論也新鮮出爐!
影評人寥寥:“本人不是天主教教徒,但是也知道天主教的七宗罪教義,暴食、貪婪、**、懶惰、驕傲、嫉妒、復仇,有種宗教上的道德勸誡的警世意味。
罪犯嚴密的犯罪邏輯,是本片的線索。從前五種罪來看,罪犯沒有過錯,起碼是在替天行道,要說錯也是社會的過,而最後的“嫉妒”和“復仇”正是本片的爭議之處:在罪犯看來,警探槍殺自己就是完成了救贖,最後的環節如果完成不了,那麼類似的迴圈就不可能被他人重複,從這個角度講,罪犯是無罪的,他是在完成自己的使命;在警察及一些觀眾看來,罪犯不能以任何理由害死無辜的生命,特別有孕在身的警察的年輕妻子茜,是無論如何不能被接受的。
這樣,一個解決不了的矛盾就產生了,法律上是罪犯殺了人,但是倫理上他又沒錯,殺了茜,他又是為了完成使命,當然,我所說的倫理不是指殺人償命一類的問題,再說“嫉妒”也算不上罪行。所以,兇手為了最終的使命,他犯了嫉妒之罪,這個罪在法律上不算罪,於是,他透過這個罪行殺人就成為了法律上的罪。”
“值得一提的是在電影裡,7罪、7罰、7次下雨、故事發生在7天,甚至結局也由罪犯定在第7天的下午7時,無處不在的“7“暗示著觀眾:它是宿命的罪與罰。
既然如此,宿命的悲劇是必定要屬於人間的,“上帝“作為“授意者“和“觀望者“參與了整個事件。冷血殺手作為傳道者蒞臨人間,最終以身殉道。從某種角度看,悲劇中沒有正邪的區分,作為渺小的人類,只能接受宿命的審判。
分開來看七宗罪的罪行,每一宗並不構成死罪,上帝只告訴我們,犯下這七宗罪者,必下地獄,強調的是死後而非現世的懲罰。
所以電影中由殺手施行的7罰,仔細分析看來也是很遵守規則的:他並不直接動手殺人。胖子被迫進食過多撐破血管而死;律師割下自己的肉,不多也不少但是卻足以致命;毒販在被發現時,一息尚存;妓女是直接被嫖客所殺;模特只被割下鼻子,因為她太過驕傲,不肯打電話報警,所以流血過多而死。
最後兇手自稱犯下“嫉妒“的罪行,但嫉妒本身是不構成罪行的,只有當他因此殺害了無辜者,才成為警探狂怒的報復物件。
照這樣的思路,兇手完全是照“主“的指引匡正人世。其實,這裡有一個圈套。《聖經》十誡中說:“不可妄呼聖主你天主的名。“就是說,聖主只有一個,凡人不能假借他的名字傳道。只要抓準了這一條,兇手的立場就完全不成立,“宿命論“也就煙消雲散......”
影評人姚憲:“《最後一塊骨頭》最初的時候定下來的導演是作品的作者南木,之後臨陣換將變成了王金。”
“王金的風格是嬉笑怒罵,是屎尿屁的喜劇,這才是他擅長的,而懸疑片和喜劇片,在我們印象當中,天然的是對立的,但是結果,王金不愧是王金,原著當中的男主角法醫是一個睿智,絕對冷靜的禁慾系男神,他是神,所以離我們很遠,他很虛幻。”
“於是,在電影當中,王金用一個屁把男神拉回了現實,原來男神也有尷尬的時候,於是,他變了個人,雖然依然睿智,但是卻多出了幾分人味。”
“難得的是,在推理破案的過程當中,雖然夾雜著喜劇成分,但是卻稱得上精彩。”
“十三個孩子,為什麼就那麼死的悄無聲息,在所有的證據都斷掉的情況下,因為電影當中的一句對白“哪怕是一張草紙也有它的價值”於是,他們開始從價值這個方面去思考。”
“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