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浩不理解,“為什麼啊!你先給我看看啊!”
之信又低頭想了一陣,抬頭時,目光堅定,“不!先上班了!”
話音未完,拔腿就跑。雅浩跑上去抓住他的時候,已經上了車。之信死活也不肯下來。就這樣,信的事就不了了之了。
幾天之後的一個上午,之信衝到雅浩辦公室,氣喘吁吁地說,“雅浩,你待會是不是要回家?”
“對啊。怎麼了?”
“我一份圖紙漏了在房間,現在我走不開,你回去的時候順便幫我拿過來。”
“好啊。”雅浩點頭。
於是一個小時侯之後,雅浩就站在之信的房間裡東翻西翻,翻著圖紙了。突然,一封信從中掉了出來。
雅浩撿起來左右看看,馬上就知道了那是要給之樂的信。雖然知道偷看別人的信件是不道德的行為,但雅浩還是在毫無心理鬥爭之下,馬上就開啟了看了。
內容如下:
之樂: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哥哥我,已經去了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了。
對不起,之樂。請原諒哥哥不辭而別。但哥哥心理實在掙扎的很辛苦,因為一直有事隱瞞著你。
之樂,哥哥和雅浩在一起了。其實不能怪哥哥,是他用美色勾引了我,而我一時意志力不堅定抵受不了誘惑,於是一切就這樣發生了。哥知道這事情難容於天地,更不能博得你的接受,於是自暴自棄,想借嫖妓來平衡心理。但結果因為一時急色所以忘了用安全套,發覺的時候已經太遲了。我馬上到醫院做檢查,隨即發現,原來我染上了愛滋病。我覺得很傷心,不想留在這個世界上丟人現眼,於是我決定從此離開人世。我想了很久,覺得跳海這個辦法是最好的,於是我跑到江邊,正準備跳海的時候不小心踩到一條瘋狗的尾巴,結果被它追了九條街,最後還被它咬得半死,幸好一個女人救了我。她老當益壯,一棍就能掄死了那隻瘋狗,而且還很仁慈地把我帶回家休息。相處的那段日子,我發覺她原來是一個很有內涵的女人,而且我已經愛上她了。之樂,我終於成功了,我終於成功地變回一個異性戀者,還找到了自己的愛人。相信你肯定會接受她,不會嫌棄她是一個50歲高齡的拾荒婦人(請看照片)。儘管我知道你看到了這封信會很開心,但我們都不能夠回去找你,因為她有重病,我有絕症。我們都深知不能久留於世,於是決定雖生不同時,但死也同穴。
所以,之樂,再見了。哥,不在你身邊的日子,你要自己保重。
其實,之樂,我沒有打算去死,也沒有愛上拾荒婦人,沒有被瘋狗追,沒有想著去跳海,沒有忘記帶安全套(因為通常對方都會準備),沒有愛滋病,沒有去嫖妓(因為雅浩會發瘋),更沒有被雅浩用美色勾引(因為是他貪圖我美色撲過來壓住我)。你看這封信的時候,我也應該在上班。
但我真的和雅浩在一起了。
哥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想讓之樂你知道,還有比這更壞的事情,但你親愛偉大乖巧的哥哥我,一件也沒有去做。
之樂親愛偉大乖巧的哥哥,之信上。
完。
“呵呵……呵呵……這是什麼?”此刻的雅浩,簡直就是看呆了眼。他一頭栽到床上抱著枕頭苦笑不得,“我怎麼會喜歡上這種笨蛋啊!!我怎麼會栽在這種笨蛋手上啊!?我簡直就是瞎了眼啊!!”
就在雅浩抱著枕頭在床上翻來覆去幸福地抱怨著的時候,電話響了。是之信。
“雅浩,圖紙找到沒?快拿回來啊。”
雅浩這才記得有這麼一回事,“啊?找到了,馬上回來。”
“好。快點。”打算掛電話,雅浩馬上叫住。
“等等。”
“怎麼?”
雅浩看看信件下部分標出來那段,笑笑,問,“之信,你覺得我是孩子嗎?”
“孩子?”之信笑了起來,“你這麼惡劣,我看你比較像混世魔王。”
雅浩立即笑了起來。
“好了,不和你廢話了。快點回來啊!”
掛電話。
雅浩又馬上倒在床上,他高舉手中的信,目光幸福地盯著信件下部分的字。
P·S:
之樂,請你一定要接受雅浩。
你可能會覺得他是個混世魔王。但其實他只是個孩子,任性,但其實善良漂亮。
我們都要好好地生活下去,彼此愛護。
我愛你,正如我也愛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