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公司派駐代表胡方雨具體組織施工,胡方雨作為工地現場負責人,手下有一批江蘇籍民工。另一個工地隊長柏林森手下招募了向光輝等30餘名湖北籍民工。按照協議,向光輝等人的工資按件計算,結算方式是每完成一層樓的工程後,先付給應得工錢的70%,餘款部分在2005年底結清。當天發生衝突的導火索正是工人和工頭對計件工程量的統計略有出入。
子 墨:根據你們達成的協議,當天應該支付工資嗎?
胡方雨:應該,我們提前準備了很充足的錢。
子 墨:但是據我所知,直到下午4 點鐘工人的工資還沒有結算清楚。
包工頭胡方雨
胡方雨:我們兩家在數字統計上有誤差,委託了中建二局四公司的技術人員進行核對。
子 墨:核對要多長時間?胡方雨:半個小時的事。核對起來很快,那天時間絕對夠。
胡方雨說,他早已將先前承諾的70% 的工錢共計24 萬餘元如數撥給了湖北籍民工隊長柏林森。柏林森收到錢後很可能並未發給自己手下的民工,而民工們對此並不知情。
子 墨:找柏林森要不到錢嗎?向光西:要不到錢。
子 墨:他不給你們發工資的理由是什麼?向光西:他說沒有從上級胡方雨那兒拿到錢。胡方雨:當時我們給的錢都有柏林森的簽字,至於他怎麼發放,我們不清楚。這些人是柏林森從老家帶過來的,跟他是鄰居和親戚的關係。我們把錢給柏林森,感覺他會發放給他們。
子 墨:有什麼證據證明柏林森確實從你這兒領了錢?胡方雨:有柏林森的籤條,每拿一次都有他親自籤的收據。
子 墨:胡方雨說他已經把大部分工程款給了柏林森,他沒有把錢給你們嗎?向光西:不瞭解,我也聽胡方雨這麼說過,但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對我們來說都一樣,反正沒有拿到工資。
近幾年來民工欠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