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丁黑子交手應該不少次了,你和你的人偽裝成我們,他會認不出來?”
吳崢想要張嘴解釋,被羅耀下一句話給堵在喉嚨口。
“即便是一開始認不出來,只要你們雙方一接觸,槍一響,身份也會立刻暴露。”
吳崢臉色訕訕。
“這丁黑子是個神槍手,那神槍手通常眼神兒都很好,只怕你們還沒有近前,他就把你認出來了,我說的可對?”
完敗!
吳崢臉色發苦。
“吳家少爺,還要我再說下去嗎?”羅耀呵呵一笑,有些玩味的看著吳崢問道。
“秦老闆,實不相瞞,吳某確實已經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來找秦老闆尋求幫助的。”
被人拆穿了,直接光棍了。
沒有死要面子。
這個吳崢倒也是個能屈能伸的漢子,如果為了面子,直接甩手離開,那這個人就沒什麼價值了。
死要面子的人成不了大器。
人活世上,不是要你卑躬屈膝,逆來順受,甚至助紂為惡,但起碼要懂得取捨。
該低頭就得低頭,只要不是原則問題,有啥是不可以的?
就像現在這樣,像別人求助,那就該有個求助的樣子,非要還裝著一副我來找你,是給你好處的樣子,企圖佔據主導權。
這一點無可厚非,碰到一般人,還真讓你唬住了,這也充分說明,這個地方其實真正的民智還未開。
連自己是什麼人都敢上門來尋求幫助或者合作,這要是個愣頭青還是能理解的。
但吳崢明顯不是。
羅耀琢磨了一下,其一,他在本地已經找不到能幫他的人了,或者說懾於“三寸丁”的淫威,沒有人敢幫他,其二,他真的被‘三寸丁’逼的無法在本地生存了,只能冒險孤注一擲;其三,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就算合作不成,也不會成為敵人,對他來說,完全沒有損失。
“吳先生既然在當地已經無法立足,何不先去他鄉暫避,等實力雄厚之後再回來,所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你為了報仇,蹉跎了十年時光,豈不浪費?”
“哎,不滿秦老闆,當年我年輕氣盛,變賣家產,一心想要復仇,為民除害,跟‘三寸丁’一較長短,誰知道,我數次吃虧,險些喪命,我也曾心灰意冷,想自殺了之,可是,我死了,我手底下這些兄弟以及他們的家人怎麼辦,那‘三寸丁’殺人如麻,一定會趕盡殺絕的,我只能咬牙堅持了,就算是為了他們,我也不能輕易言敗!”這話一出,身為七尺男子漢的吳崢忍不住眼圈紅了起來。
這些話,他可不敢當著手底下人說的,反倒羅耀這個外人沒有那種心理負擔。
羅耀相信吳崢說這話是真的,如果他一個人,報不了仇,一走了之,問題不大。
可是他攏了一些跟“三寸丁”有仇的人在一起,那他就不能不管了,原本這些人沒聚攏在一起,“三寸丁”也不會把他們當回事兒,可一旦有人領頭了。
這聚成一股力量了,威脅不一樣了,以“三寸丁”那種斬盡殺絕的個性,是絕對不會放過這些人的。
恐怕連沾親帶故的都不會放過。
他被這些人“拖住”了,也是為自己當初年少衝動付出代價,當然,那種仇恨之下,又有多少人能忍的住呢?
何況當時的吳崢不過是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他又能考慮那麼周全,又有多少城府,有的不過是一時意氣用事和血氣之勇罷了。
換做兩年多以前的羅耀,只怕也不見比當年的吳崢好到哪裡去,經歷的太多,成熟而已。
“吳先生,做買賣得講究個雙贏,你來求我幫你,我又能得到什麼?”羅耀問道。
“秦老闆有槍,只要滅掉了‘三寸丁’,我就可以組織起一支不輸給‘三寸丁’的隊伍,到那個時候,在這湘川交接地界的苗區,秦老闆就可以成為無冕之王。”
“吳先生,對於成為這個什麼無冕之王一點兒興趣都沒有,說白了,那還不是一個土霸王,有啥子意思,而且,我也不需要。”羅耀呵呵一笑,“吳先生對外面的情況多少應該瞭解一些吧?”
“知道一些,我雖然生活在山區偏遠地區,但對外界的局勢還是有所瞭解的。”吳崢點了點頭。
“既然知道,那我想個吳先生指一條路如何?”
“秦老闆請講。”
“帶著你的手下卻投軍,苗人都是叢林老虎,英勇善戰,區區一個‘三寸丁’不值一提,等打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