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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使館叫作“府”,因為“府”只比“宮”次一等兒。他在小羊圈六號住三間正房,並不象孫七和小崔們只住一間小屋。他的三間房都收拾得很乾淨,而且頗有些洋擺設:案頭上有許多內容一樣而封面不同的洋書——四福音書和聖詩;櫥子裡有許多殘破而能將就使用的啤酒杯,香檳杯,和各式樣的玻璃瓶與咖啡盒子。論服裝,他也有特異之處,他往往把舊西服上身套在大衫上當作馬褂——當然是洋馬褂。

在全衚衕裡,他只與冠家有來往。這因為:第一,他看不起別的人家,而大家也並不怎麼特別尊敬他,所以彼此兩便,不必往來;第二,他看得起冠家,而冠家也能欣賞他的洋氣,這已經打下友誼的基礎,再加上,他由“府”裡拿出來的一點黃油,咖啡,或真正的牛津橙子醬什麼的,只有冠家喜歡要,懂得它們是多麼地道,所以雙方就更多了一些關係——他永遠把這類的洋貨公道的賣給冠家。

這次,他只帶來半瓶蘇格蘭的灰色奇酒,打算白送給冠先生。

假若丁約翰是在隨便的一家西餐館擺臺,大赤包必定不會理會他,即使他天天送來黃油與罐頭。丁約翰是在英國府擺臺,這就大有文章了。假若宮裡的太監本來是殘廢的奴役,而因在皇宮裡的關係被人另眼看待,那麼,大赤包理當另眼看待丁約翰。她覺得丁約翰本人與丁約翰所拿來的東西,都不足為奇,值得注意的倒是“英國府”那三個有聲勢的字。丁約翰來自英國府,那些東西來自英國府,這教大赤包感到冠家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