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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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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心裡難免還是有些小小的不安,我這種行為是不是有點對不住曾經那警界英雄的光輝形象?小方撥拉著小算盤。

然而再細思量,也難怪,這世上有幾個人是聖人,如果有太多,又怎麼會讓孔夫子幾千年來一枝獨秀?

說到底,我也只是一個普通男人,就不要太高標準嚴要求了吧!再往深裡說,不喜歡一個人假裝喜歡算不算欺騙?喜歡一個人硬是裝著不喜歡,這算不算懦弱?敢於面對自己真正的感覺,是不是也算是一個俗世英雄?

這麼一來,我也算是在追求真理啊,因為這世上有一種東西是最不能作假的,那就是愛情。你可以強娶強嫁甚至強佔,但你永遠也無法強愛。強迫別人愛你。

愛情既然如此可貴,那敢於追求真愛的人是不是多少也有些可愛?

那我現在是不是很可愛?我這麼可愛,我那位師傅大人總該對我青眼有加吧?

小方竭力地為自己找著藉口,而且是一處理掉舊愛,馬上就想著如何討好新歡,而且是卑躬屈膝。

那個安若素長得真是好看,又有個性,聽黑妞說,精明能幹,當斷則斷,心狠手辣,冷血無情,殺人無數……不,等等,怎麼越聽越聽越像個超級悍婦,純然一個野蠻女友加黑幫老婆。這樣的女子娶到家裡,那跟養一隻東北虎有什麼區別?

而且是一隻智慧型的母老虎。

可是,她真的很吸引人吶!也怪,我還偏偏就是喜歡這種款式的,陸薇對我溫柔體貼,我就是沒感覺,安若素對我大眼一瞪,我的感覺全來了,連心跳都快了幾倍──這多半是嚇的。不過也難怪,這世間萬物本來就是一物降一物,她是滷水,我是豆腐;她是老虎,我是綿羊。唉,我怎麼變得這麼沒出息!不過話說回來,也許我本來就沒出息,只是一直沒有遇到那個讓我發現自己沒出息的女人!這就是命。

認命吧!我就是喜歡安若素,陸薇對我怎麼好我都不快樂,安若素就算打我罵我拿皮鞭抽我我都開心。──男人是不是都有點兒賤呢?小方也覺得自己有點兒趕著不走打著倒退的意思,嚴重缺乏自尊,但我這一生若是沒有了她,該是多麼無味,我要自尊還有什麼用?

在這個屍橫遍野,血腥淋漓的山谷中,而且叛軍馬上就要殺來,危機四伏的尖鋒時刻,我們的小方隊長心裡想的不是如何禦敵而是怎樣得到他的浪漫愛情。

這奇怪嗎?

唉,就讓我動一動心眼兒吧!小方想。

反正未來已經一眼看到底了──魚死網破!

死,恐怕是惟一的結局。都要死了,如果再不動一下私心雜念,那就永遠也不會有機會了。所以藏在心底的話,一定要趁機說個痛快,否則作了鬼都要後悔。

總之,安若素死,我就一定死。我要跟著她,生死相隨。小方想。

我並不是想死,但沒有了她,我一個人活著會很痛苦,所謂生不如死。連吳仕林都說,做不成人傑,做不成英雄,做個情種,也一樣超凡入聖。梁祝不就是因化蝶而長存嗎?

那讓我也作個情聖吧。

這世上英雄豪傑已經太多了。

可是,如果把安若素換作是陸薇,我還會拚命嗎?小方問自己。

答案是肯定的──我會。不管換了是誰,我都會。我並不是無情,也不是花心,如果要怪,只能怪愛情這個東西太純了。你可以欺騙別人,但始終騙不了自己。

我又何必欺哄瞞騙呢?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小方終於捋清了自己的感情,然後又問自己,如果我還在21世紀,如果沒有遇上這種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我還會這麼面對自己的真心嗎?

不,也許不會。

──是不是一個人只有到了這種時候,才肯面對自己的真心呢?

是的,對於一個在俗世中討生活的普通人,說一句真話有時比砍頭還難。這不是懦弱,只是因為活著遠比死更艱難。

“元康!”安若素見小方呆呆地站著,只好又招呼了他一聲,“過來!”

小方走過去,安若素攜著他的手坐在一塊平滑的大石頭上。

“你還記不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情景?”

小方想不到安若素問的竟然是這個,這他當然不記得了,可是他的腦海中卻浮現出另外一次相遇──某年某月某日某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