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據我所知,孩子的班主任說孩子四天沒去上學了,今天是第五天。”他搬出方萬班主任的話作為依據。
“那你自己見到孩子是什麼時候?請仔細的想一想!”秦若男不放棄。
方達為難的皺著眉頭想了半天,慚愧的說:“我這個人工作性質決定的,平時應酬比較多,晚上經常晚回家,我應抽完回家的時候孩子都睡了,第二天早上等我起床的時候,方萬又上學已經走了,所以我們爺兒倆見面其實不多??不過我剛才想了想,我記得就是四天前,晚上我應抽完回家,看我兒子那屋的燈已經關了,就問我愛人孩子是不是已經睡了,我愛人說早就睡了,我就沒過去打擾,我覺得我愛人那個人是不會說謊的,所以最後知道我兒子行蹤應該算是那個時候吧!”
方達的話說到這裡,錢玉玲在一旁發出了一聲清晰可聞的冷哼,方達不滿的瞪她一眼,沒有回應。
看樣子方達自己對這個答案也並不是十分確定,安長埔看看時間,是下午四點多的時候,於是他對方達說:“方不方便給你愛人打個電話確認一下這件事?”
方達也看看手錶,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答應了,他剛起身就又被安長埔叫住。
“請你順便也問一下她有沒有接到過奇怪的電話或者資訊,有沒有人向她索要過任何形式的贖金。”安長埔叮囑道。
方達答應著,示意自己要回避一下,就一邊撥號一邊走到辦公室外面去了。
“問了也白問!就是一個小妖精,她怎麼可能把我兒子的事情放在心上!”方達剛一走,錢玉玲立刻表達自己的不屑。
秦若男沒有興趣去追問錢玉玲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的對方達現在的妻子,其實這種事情想一想也知道,有哪個男人的前妻會對自己前夫後找的老婆有好感的呢!
“你這邊也確定沒有接到任何勒索電話麼?”安長埔問錢玉玲。
錢玉玲果斷的搖搖頭:“誰會勒索我啊,我每個月的工資都還沒有掙扎出貧困線呢,我們家也不是什麼有錢的人家,綁架我們家孩子有什麼用啊!”
說完,她忽然意識到了什麼,立刻緊張的拉著秦若男的胳膊問:“你們說我兒子會不會是被人給拐賣了啊?”
這個問題,安長埔和秦若男都沒有立刻作出回答,因為他們心裡也畫著問號,依照通常的情況來說,男童被拐賣的機率普遍大於女童,但是十歲大的男孩,對於拐賣兒童的“市場”而言,已經略顯大齡。拐賣一個年紀大的孩子,無論是風險還是收益,對於人販子來說都十分不利,所以說拐賣的可能性不大,可是話說回來,可能性不大又不代表這種可能性不存在,在沒有進一步調查之前,不能夠草率的進行肯定或者否定。
“平時生活中,你有沒有什麼關係比較不好的仇家?”秦若男想到了另外一種可能。
一個年僅十歲的小男孩兒,莫名其妙的失蹤大體上只有三種可能性,第一種是遭人綁架,如果是綁架,大部分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勒索錢財;第二種是錢玉玲所猜測的那種——拐賣;最後一種,也是現在最有可能的一種,那就是藉由孩子來報復大人。
並且在通常情況下,以勒索為目的綁架會很快開始向人質家屬索要錢財提出條件,但如果是最後一種可能如果發生,那麼生還的可能性就十分渺茫。
一會兒的功夫,方達打完電話回來了,告訴安長埔和秦若男,他現任的妻子也說不出最後見到方萬是什麼時候,更沒有接到過任何形式的勒索,被詢問起方達生活中有沒有得罪過什麼人,方達也連說沒有。
“我又不是什麼大領導,手裡也沒有什麼權利,就是想得罪人都沒處得罪去!不可能存在打擊報復的可能!”他斬釘截鐵的回答。
這兩個人別看心急火燎的跑來報案,關鍵的東西卻一問三不知,安長埔沒有辦法,只好決定趁著下半時間還沒有到,抓緊時間到方萬所在的學校去了解一下情況。(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援,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正文 第三章 誰是壞人
方萬年僅10歲,還在上小學,小學一般來說放學時間要比初高中早上許多,對於安長埔和秦若男來說,時間還真是有那麼一點緊迫。
方達和錢玉玲兩個人也要求同行,作為失蹤男孩的親生父母,他們的請求自然不能夠被拒絕,於是四個人一齊下樓上車,按照方達的指點,朝方萬所就讀的那間小學趕去。
方萬讀的是一所私立小學,位置比較遠離市中心,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