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傻瓜。
名落孫山不思過,男女情愛是大禍。
男子女兒當自強,切莫辜負爹和娘。
專心學習斷情愛,蒼天不讓你白忙!
案例35。◎明朝,“季吳”,有一位秦書生,平生好學多才,尤其擅長做詩詞,喜好鑽研書藏,廣學多聞。然而他的為人,卻極其輕薄,雖有文才,只好寫作“淫穢詩語,豔情小詞,浪語順口溜,黃色小笑話等等。’而且廣泛流傳世間。若見到一個形貌醜陋的人,或有某種難看特徵的人,只要他在對面一站,看著這個人,馬上就可以完成一首描述此醜陋人的詩詞。若聽到有什麼可笑的事,只要一入他的耳,他馬上可以完成一首相應的浪蕩歌曲。
秦書生的好友,黃緣,與秦結為同道,作“遊宰詩”一百首,做為與秦結盟的賀禮。有一鄰居,也是那種“帷薄不修”的人,作“黃鶯兒”十首,贈與秦書生(此乃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他們的“淫邪作品”,繪影寫風,窮工極巧,流播人口,傳於遠近。
秦書生因此而“屢困老拳”,且幾次被官府起訴,責令他停止寫作,公堂之上,他的衣服幾乎快被扒光了,受盡屈辱,然終不改自己的“造做”。
到了晚年,秦書生忽然得“瘧病”發狂,常常自己吃自己拉的大糞;拿刀自己札自己的舌頭!家人奪其刀,將他鎖在空室中。他找不到刀,於是自己就用牙,自己嚼自己的舌頭,嚼舌如糜,然後慢慢細吐,臭聞戶外!後來,他從窗戶縫隙中,看見庭院中有劈柴斧,遂奮勇突窗而出,取斧自斬而死!
[批]在精神正常,理智清醒的日子裡,憑秦書生的才幹,若拿來用於“利民善俗,為善世間”,這是不難做到的事情!可是,為什麼要把這種“才幹”當做了“取禍殺身”的工具?這與“用隨候的寶珠,彈射棲息的麻雀”有什麼不同?這與“用太阿的寶劍,去山上砍燒飯的柴禾”又有什麼兩樣?真可謂“錯用了寶貝!”。
近前這一生,自己有天賦,有奇才,自以為“科舉應試,必能考中!”然而,喜好把“經書”之正論,聖賢之教誨,以世智辨聰,篡改為“謔浪之談”,雖然自己屢次被推薦錄取,皆因“後場或平時”造做不善,有邪訛行為,而最終被黜落。這都是,毀謗“聖言教誨”,不信“因果有報”而得到的報應!世間的才士,往往犯此過失和罪孽,而不知其“非”,冤枉受報,實乃可憐憫者!噫,如此讀書,得不到世間真實的福報,與“優人演戲”或“老百姓扮演個丞相”有何不同啊?像《不可錄》這樣的救世善書,不被人重視和恭敬,幾乎都是因世間有這種“讀書人”所導致!
案例36。◎李叔卿,素日行為,廉潔謹慎。他的同僚,孫巖,非常忌妒他。公然在眾人面前,口出妄言,說:‘李叔卿這人,空有其名!在我看來,豬狗不如!’有人就問,為什麼這麼說?他說:‘他佔妹做妻,這是人乾的事嗎?!’這話一傳出,傳得到處紛紛揚揚。叔卿聽說後,本想辯明,又不忍出口說這種事!憤恚難忍,遂氣鬱而死。他的妹妹聽說了這事,大為驚恨,遂上吊自盡。
不幾日,雷雨爆作,將孫巖擊死,暴屍在叔卿家的門前面。孫巖下葬之後,天空又放雷電,擊塌了他的墳墓。
[批]此是因忌妒而存心毀謗傷害他人的典型案例,理應受此重罪報應。但是,要注意,縱然是“無心戲謔”,也萬萬不可做!此有一例案,說:在壬子年,浙江闈試考場,有一婦人進號,隨走隨叫,說:“東陽王二,東陽王二,…”。整個考場的考生都嚇得不得了。都舉著燈燭出來照,看看是誰在叫喊。結果,什麼人也沒找著。然後,大家又挨號尋找,考生中果然有一個姓王,叫王二的。大家告訴他:‘有個婦人一直在叫你的名字,你聽見了嗎?為什麼會這樣?’其人思考良久,說到:‘好幾年前,本家族幾個老少爺們,在一起戲談說笑話,偶然說到某村一孀婦守節的事,當時我隨便根據自己的猜測說:‘這是不可能,孀婦守節?難以置信!’後來,這個孀婦聽說了這種說法,居然氣憤而死。沒想到,隨便說的一句笑話,卻害了一條人命!’王二說完,十分恐懼,不敢完卷,收拾收拾,就退出考場。一出考場,就在階梯前摔倒,磕傷了額頭,有人扶他回到旅館,第二天一早,就過世了。可見戲謔之害,凡是涉及人的“名節,名譽”的話,斷不可輕易出口,害人又害己!
案例37。◎藍潤玉,弱冠年歲,即已才華橫溢,相貌丰姿韶秀,他的同學都認為,他將來必定是“金馬玉堂”,富貴人間。他的家與某尚書家為鄰居。尚書有個女兒,已到了出嫁的年齡,但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