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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錦衣出巡!“小閻王”一言號令九堂

第115章

錦衣出巡!“小閻王”一言號令九堂

正堂內,趙都安捏著信紙,做沉思狀。

不同於馮舉三人擔憂恐懼,懷疑他是否會予以幫助。

看到信函的瞬間,趙都安便決定施以援手。

問題是,如何做?直接“點齊兵馬”,以馮舉為證人,逮捕夏江侯?這個選項最爽利痛快,但可行性太低。

前世影視劇小說中,類似“東西廠”,“錦衣衛”一類的機構,動輒打著“皇權特許,先斬後奏”的旗號,肆意抓捕,無法無天。

但趙都安翻看史料後,才發覺存在藝術加工成分。

詔衙能否繞過三法司,直接逮人?可以。

但前提,是“皇帝下令”,即是說,倘若女帝現在下達一封旨意給馬閻,要他逮捕某人,或查某件大案。

那詔衙官差的權力會立即膨脹,展現出暴力機器的風采。

非法凌虐,肆意誅殺,羅織罪名,扣帽子,搞株連……能想到的骯髒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相當於套上了一個有時限的“狂暴”buff。

但若沒有皇帝下令,正常查案過程中,想要逮人,遵照祖制,須經過一套程式:主官須先開“駕貼”,類似拘捕令,而後將駕貼呈送刑部給事中衙門,予以“批籤”。

倘若給事中駁回,便無法執行。

去外地辦案抓人,更加麻煩,還要走一道司禮監的印信。

多個衙門同時批籤,走城門還有驗證關防。

這些舉措,都是為了限制這臺暴力機器,防止其失控。

大虞六百年國祚,對如何限制詔衙,已有成熟模式。

女帝登基後,為應對複雜格局,對詔衙予以一定程度鬆綁。

所以趙都安上次抓五十八名官員,只需自己開“拘捕令”即可,卻也動不了五品以上。

侯爵在勳貴中,也屬上層,抓捕須馬閻同意。

何況,以夏江侯“神章”境的武力,貿然去抓,也並不穩妥,最少也要其餘堂口配合。

……

“以便宜師兄的性格,不可能允許我,在並無實際證據。只憑馮舉一面之詞,去逮捕一個世襲侯爵。”趙都安對此有清晰的判斷。

馮舉的信中寫的明白。

夏江侯只派了一個小廝,來有意無意暗示傳達了這個意思。

但全程可都沒有落在紙面上,更無第三者旁聽。

這種事,都是“只可意會”,不可能留下證據。

就像當初,趙都安和馮舉在烏篷船上密謀,那段交談中,雙方也都互相謎語人。

所以,馮舉說夏江侯綁架?

如何證明?

“沒有證據,就沒法讓向來按規矩辦事,從不徇私的馬閻下場。”

趙都安搖頭:“那直接入宮,稟告女帝?找貞寶幫忙?”

趙都安有自信,只要他去說,女帝肯定會下令解決此事。

不只可幫馮舉掙脫困境,女帝肯定還會出手,懲罰敲打夏江侯,乃至雲陽公主。

禁止兩人再找他麻煩。

“看似最簡單,且一勞永逸,但有兩個弊端!”

第一,找女帝解決,很可能耽擱時間,徐貞觀不可能親自出宮管這種事,必會委派他人。

還可能與那位“姑姑”陷入拉扯。

可馮舉的女兒被綁,最缺的恰恰就是時間!

且不說多耽擱一秒,其就多一份危險,夏江侯手底下的人,可未必守規矩。

單說這個年代的女子,最重視名節。

若失蹤超過一夜,哪怕最後救回來,但周圍人如何看待?趙都安自忖,他算不上什麼“好人”。

但因為他的事,將一個無辜女子牽連進來,毀了名節,這種事他幹不出來。

這還沒考慮,極端情況下,夏江侯為了掩飾罪行,滅口的可能性——

哪怕只有一絲絲可能,對馮家也是天塌的大事。

“而且,若這個時候稟告女帝,考慮到事件尚不嚴重,對方還沒來得及對我造成傷害。

以及‘姑姑’這層關係,更還要顧慮勳貴集團的反應,最終的懲罰很可能不會太重!”

這也是趙都安不願接受的。

“哪有千日防賊的道理?不一口氣將敵人打疼了,打怕了,對方哪怕畏懼女帝,暫時偃旗息鼓。但沒準哪天竄出來,暗搓搓給我下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