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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鬼大哥。”……什麼時候成她大哥了?

“你知道五年前這裡發生的一個案件嗎?”我若有所思的說道。

“五年前?那時我才讀高中三年級,我想想看,哦,對了,聽說這裡發生過一件‘英雄’的事件,而且聽說也是一對情侶,那個男的死了,女的叫張倩,以前我實習時採訪過她,她現在是警界的傳奇人物,還是刑警隊的隊長,對了,人們都叫她超殺女警;她接的案子是百分之百的破,她可是我的偶像。”談到自己的偶像,李芸也興奮了起來,什麼?小倩當女警了?還是隊長?呵呵,還真是想不到啊。

這時候一輛計程車開了過來,停到了長椅的前方。

司機是個中年大叔,他把腦袋伸出了車窗對李芸說道:“小姐,這麼晚了,一個人很危險的,我也要下班了,走吧,送你一程。”

見大叔這麼熱情,李芸連想都不想就上車了,怕什麼,遇到壞人了還有鬼呢?暈死,把我當保鏢了。

在車上,由於有司機在,李芸和我也沒怎麼說話,直接叫司機開到了她家住的地方就看著窗外的夜景。不過讓我有點驚訝的是她的住處離我原來的房子只有不到一條街,還真是順路啊。

司機大叔怕她無聊也放起了夜廣播,而剛剛入耳的訊息就讓李芸興奮了起來。

“今天中午,刑警大隊於G市破獲了一件特大走私毒品案件,40名匪徒全部落網,共緝獲毒品一百五十公斤……”

一定又是那個‘超殺女警’,聽說前些日子B市局裡才把她調過去,就是為了這件案子,想不到啊,才短短2個月她就把案子破了,真是大快人心啊。”司機大叔聽了廣播後興奮的說到。

李芸奇怪的問道:“怎麼?大叔,你認識她嗎?”

司機把廣播關小聲些後說道:“認識?她從前微住在我家隔壁,後來考起了B市的刑警學院就和她那個賣快餐的大娘一起搬走了,害得我們那個區連續幾天都吃麵條,哎……想想這也是幾年前的事了,怎麼?小姑娘,你不是本地人吧?”

“以前是,現在我是B市的新聞主持,到這兒來是為了把原來在這兒打工的父親接到B市去住,也順便來了解一下那個‘超殺女警’以前的生活環境。”

“哦,原來是主持,啊,呵呵,不好意思,我們這些開車的,每天都在外面混,很少看電視,不過你要了解張倩幹什麼啊?”司機不明白的問道。

“因為她是我的偶像。”李芸得意萬分的說道。

“偶像?呵呵,算是吧,不過那孩子能成這樣也怪不容易的,怪可憐啦。”

“可憐?”

“你知道她以前是什麼樣子的嗎?”

“以前,不是和現在一樣嗎?”司機大叔搖了搖頭說道:“不,不是的,我聽老闆娘(賣快餐的老闆娘)說過,以前她是個活潑,可愛的小姑娘,每天都活的很開心。”

“活潑,開朗?”李芸聽的滿臉驚訝。

“是的,活潑,開朗,可是啊,自從五年前的那件事以後她就變了,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像塊冰。”司機大叔可惜的說道。

現在李芸算是糊塗了,她的偶像現在酷酷的樣子是有原因的,於是不解的又問道:“五年前?哦,你說的是那件是事啊。幸好我以前做過記者所以知道些。”

“可惜啊,那個熱情的小夥子,哎,老天還真是不開眼啊。”

“那個男子叫什麼名字啊?”

“好像是姓黃,不過叫什麼名字我忘了,當時市區裡還給他發了榮譽證書呢。列他為烈士,現在的烈士林木園裡還有他的墓碑呢,今天是四月三號了吧,再過幾天就是清明節了。”

“清明節?”

“是的,清明節,每年的清明節張倩都會回來一次,去為她的男朋友掃墓。”

“哦,想不到她以前還有過男朋友呢?我還以為她從生下來就是這個樣子呢?”李芸應了一聲就不再說話了,車子進入了住宅區,司機也開始專心的開車了,而這時候的我也在想著剛才他們的談話,這麼說,小倩已經搬到B市去了?不過,再過幾天她就回來了,我還是到那個烈士陵園去等吧想不到啊,她在這幾年裡一直都沒有忘記我,真是個傻姑娘。

“好了,到了,姑娘下車吧,以後不要再一個人這麼晚了還在街上走,很容易出事的。”司機大叔把車字子停了下來,李芸遞過了十元錢給他,可他硬是不要,說什麼順路,也對他的家離這裡也不遠了。

當大叔的車子開走過後,李芸走到了樓下的路椅處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