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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家所信服。

二、培養了趙禎這樣的一個好接班人,既是假兒子,又是好兒子。從此開創了歷史上一個輝煌的時代。惟一令人覺得遺憾的是,趙禎生活在這個女強人的陰影之下時間太久,精神受到壓抑,性格稍顯軟弱,成為一個帶有悲劇色彩的歷史人物。

但是歷史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呢!

為清官樹立樣板

歷代帝王,野心家多,書呆子少。野心家坐上了高位是為了自己享受榮華富貴;書呆子坐上高位,是為了做成幾件大事,讓老百姓過上平安的日子——天下太平。趙禎就是個書呆子。他從劉太后那裡接受的教育就是公正無私,依法辦事。所以在親政以後,就在考核全國官員的時候,有心物色品德高尚,秉公執法的大清官,從地方提到京師來,加以扶持。趙禎在位的時代,中國歷史上最大的清官包公出現了。包公這個人物,無疑是中國民間最出名的一個人物。一般的老百姓,可能弄不清三皇五帝,可能不知道秦皇漢武,可只要是箇中國人,就沒有不知道包公的。這是為什麼?其實這也不難理解,在專制王朝時代,所有的司法部門,都是“八字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那裡的官老爺無不官官相護,互相勾結,狼狽為奸。老百姓有冤無處伸,有苦無處訴。那種敢於主持正義敢於為民伸冤敢摸老虎屁股敢碰皇親國戚的青天大老爺實在是太少了,包公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個。幾千年悠悠歲月,老百姓碰到的好事是不多的,但是遭冤枉受委屈的事隨時都有。大家一旦含冤負屈,求告無門,首先想到的就是包公。就會仰天高呼“包青天你在哪裡?”

包拯像

包公敢於主持正義,為民伸冤,就得嚴格執法。他不許別人犯法,自己就得公正嚴明,做一位典型的清官。有些朝代貪汙腐敗一塌糊塗,很難找到清官,因為清官沒有立足之地。包公這樣一位典型的大清官不出在別的朝代,而出在北宋,決非偶然。

在中國曆代王朝中,宋代是惟一的重文輕武的朝代。開國之君趙匡胤雖然是職業軍人出身,但他看夠了軍閥專政內戰綿延給老百姓帶來的無窮災難,所以在上臺以後,實行重文(重視國內經濟文化的發展)、輕武(不再窮兵黷武,與民休生養息)的國策,並且准許知識分子說話,立下誓碑,告誡子孫不許擅殺知識分子與“上書言事人”(提出不同政見的人)。在這種相對寬鬆的環境下,冤案就會少得多。要是在唐朝的武則天時代,她所豢養的一批酷吏如索元禮、周興、來俊臣等人專以製造冤案為職業。他們製造冤案不是一個一個的製造,而是一批一批的製造。出現冤案,不是某個官員的無心錯誤,而是女皇帝有意為之。女皇帝制造大批冤案,是為了加強恐怖氣氛,壓服政治對手,也就是震懾反對她的人。這樣,誰會給你伸冤,誰敢給你伸冤,遭到冤案的人只好自認倒黴,根本就沒有“平反”、“伸冤”的可能性。在這樣的時代裡,絕對出不了包公。

君子滿朝的仁宗時代(4)

有許多朝代在考察文官政績的時候,常常以數字來衡量。那就是,地方上的財政收入越多,地方官的成績也就越大。至於民間有沒有冤枉,他們是不管的。宋代考核地方官居然提出了這樣的要求:“獄訟無冤,催科不擾,為治世之最”。也就是說:地方官要能為民伸冤,最好不出冤案;就是出了,也能及時解決。增收賦稅要不擾民,錢當然是要的,不過要錢也該要得文明一點,不能惡打惡要,傷了老百姓的心。

家天下的專制王朝在一般情況下還是要嚴懲貪汙。例如漢武帝規定,對貪贓枉法的官吏處死後,一律陳屍示眾。他的小舅子也因為貪贓被處死。唐太宗於公元634年下大赦令,連已判死刑的重犯都可赦免,但是特別宣告,貪贓枉法者一律不赦。宋太祖在位16年,兩次頒佈大赦令,都規定貪贓枉法者不赦。為什麼連判死刑的重犯都可以赦免,惟獨不赦貪官,他們也自有一番道理。因為老百姓每每迫於飢寒而為盜賊,但是貪官都享有俸祿,絕對沒有一個是迫於飢寒才當貪官的,為什麼要赦你!每一個皇帝都懂得,貪官一方面盜竊了國家的財產,另一方面又“官逼民反”,把老百姓逼到造反那條路上去,造成天下大亂。嚴懲貪官,既保護了皇家的利益,得到一大筆收入,又贏得了民心,得到老百姓的擁護,一舉兩得,何樂不為!

既然給你十分優厚的待遇,當然就更有理由要求你奉公守法,不得貪汙。宋代對大貪官絕對嚴懲,在《宋史》一些傳記中間,隔三岔五地會出現“坐贓棄市”、“坐贓杖死”、“杖斃之”等等記載,使人觸目驚心。即使是小貪,受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