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兼及其黨。稱鄧夫人者,猶如前書霍光妻稱霍顯,祁太伯母號祁夫人之類也。文母,文王之妻也。詩曰:“既有烈考,亦有文母。”
注'五'禮記曰“公族有罪,獄成,有司讞於公曰:‘某之罪在大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大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大辟。’公又曰:‘宥之。’及三宥不對,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雖然,必宥之。’有司曰:‘無及也。’反命於公,公素服如其倫之喪”也。
永元五年,遷酺為太僕。數月,代尹睦為太尉。'一'數上疏以疾乞身,薦魏郡太守徐防自代。帝不許,使中黃門問病,加以珍羞,賜錢三十萬。酺遂稱篤。
時子蕃以郎侍講,帝因令小黃門□蕃曰:“陰陽不和,萬人失所,朝廷望公思惟得失,與國同心,而託病自絜,求去重任,誰當與吾同憂責者?非有望於斷金也。'二'司徒固疾,司空年老,'三'公其傴僂,勿露所□。”'四'酺惶恐詣闕謝,還複視事。酺雖在公位,而父常居田裡,酺每有遷職,輒一詣京師。嘗來候酺,適會歲節,公卿罷朝,俱詣酺府奉酒上壽,極歡卒日,觽人皆慶羨之。
及父卒,既葬,詔遣使齎牛酒為釋服。
注'一'漢官儀曰:“睦字伯師,河南鞏人也。”
注'二'斷金,解在皇后紀。
注'三'時司徒劉方,司空張奮也。
注'四'傴僂言恭敬從命也。左氏傳曰:“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
後以事與司隸校尉晏稱會於朝堂,酺從容謂稱曰:“三府闢吏,多非其人。”稱歸,即奏令三府各實其掾史。酺本以私言,不意稱奏之,甚懷恨。會復共謝闕下,酺因責讓於稱。稱辭言不順,酺怒,遂廷叱之,稱乃劾奏酺有怨言。天子以酺先帝師,有詔公卿﹑博士﹑朝臣會議。司徒呂蓋奏酺位居三司,知公門有儀,不屏氣鞠躬以須詔命,反作色大言,怨讓使臣,不可以示四遠。'一'於是策免。
注'一'司隸校尉督大奸猾,無所不察,故曰使臣也。
酺歸里舍,謝遣諸生,閉門不通賓客。左中郎將何敞及言事者多訟酺公忠,帝亦雅重之。十*(五)**'六'*年,復拜為光祿勳。數月,代魯恭為司徒。月餘薨。
乘輿縞素臨吊,賜頉塋地,賵贈恩寵異於它相。酺病臨危,□其子曰:“顯節陵埽地露祭,欲率天下以儉。'一'吾為三公,既不能宣揚王化,令吏人從制,豈可不務節約乎?其無起祠堂,可作焒蓋廡,施祭其下而已。”'二'
注'一'顯節,明帝陵也。明帝遺詔無起寢廟,故言埽地而祭也,故酺遵奉之。
注'二'廡,屋也。
曾孫濟,好儒學,'一'光和中至司空,病罷。及卒,靈帝以舊恩贈車騎將軍﹑關內侯印綬。其年,追濟侍講有勞,封子根為蔡陽鄉侯。
注'一'華嶠書曰:“蕃生盤,盤生濟。濟字元江。靈帝初,楊賜薦濟明習典訓,為侍講。”
濟弟喜,初平中為司空。
韓稜字伯師,潁川舞陽人,弓高侯頹當之後也。'一'世為鄉里著姓。父尋,建武中為隴西太守。
注'一'頹當,韓王信之子。見前書。
稜四歲而孤,養母弟以孝友稱。及壯,推先父餘財數百萬與從昆弟,鄉里益高之。初為郡功曹,太守葛興中風,病不能聽政,稜陰代興視事,出入二年,令無違者。興子嘗發教欲署吏,稜拒執不從,因令怨者章之。'一'事下案驗,吏以稜掩蔽興病,專典郡職,遂致禁錮。
顯宗知其忠,後詔特原之。由是徵辟,五遷為尚書令,與僕射郅壽﹑尚書陳寵,同時俱以才能稱。肅宗嘗賜諸尚書□,唯此三人特以寶□,自手署其名曰:“韓稜楚龍淵,'二'郅壽蜀漢文,陳寵濟南椎成。”'三'時論者為之說:以稜淵深有謀,故得龍淵;壽明達有文章,故得漢文;寵敦樸,善不見外,故得椎成。
注'一'章謂令上章告言之。
注'二'晉大康記曰:“汝南西平縣有龍泉水,可淬刀□,特堅利。”汝南即楚分野。
注'三'椎音直追反。漢官儀“椎成”作“鍛成”。
和帝即位,侍中竇憲使人刺殺齊殤王子都鄉侯暢於上東門,有司畏憲,鹹委疑於暢兄弟。詔遣侍御史之齊案其事。稜上疏以為賊在京師,不宜舍近問遠,恐為奸臣所笑。竇太后怒,以切責稜,稜固執其議。及事發,果如所言。憲惶恐,白太后求出擊北匈奴以贖罪。稜覆上疏諫,太后不從。及憲有功,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