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有一天,你長大了,開始認識這個世界,開始理解這個世界,從出生到成人,然後結婚生子,直至生老病死。死了,就意味著結束,一切的結束,雖然可以留下靈魂,可是這種靈魂只是別人得到了你的思想,然後一直記得你,那你呢?你走了,安靜的走了,而且是永遠的走了,開始留下的屍體經歷若干年大自然的洗禮之後,你的屍體消失了,去那裡呢,就在這裡,就是眼前的這一堆肥沃的土壤,這就解釋了前文肥沃土壤的來源,接著這堆土壤又被不同植物吸收,流入不同動植物的體內,那現在你在那裡?你在千萬個生物的體內,你的思想哪去了,你的靈魂哪去了?這似乎又和迷信的魂魄輪迴有著共同之處。也許正因為這一點困惑了古今千千萬萬的人,迷信披著科學的外套致使古今千萬人認為魂魄和上帝一直都存在。
想通了靈魂和魂魄的問題,接著就是神的問題,什麼是神?關於神的解釋時大概是前世還沒有成為法則之神時,那時他才七八百歲(在神界算是幼年),那段時間裡,父神總是告訴我一些深奧的在我那時真的很難理解的良言,那時也正值父親矢志之時,父親給我的答案是:所謂的神就是一個人強大的人在世時做了許多偉大的事,離去後被人們一直懷念著,所以在人們的長期心裡作用下,他就是所謂的神,都是因為人們心裡把他們認為是神,所以他們就是神。當時他閱歷太淺,但他從未從的記憶中刪除創世神的良言,現在想想,果真像父神說的那樣。
現在想通了靈魂和魂魄的問題,又想通了神的問題,那剩下的就是活著的人了。
如果不按照深的時間計算一下活著的日子,平均拿八十歲計算,你有三萬個日子,可是假如你現在20歲,你已度過七千個日子,在這一秒一秒數過來的七千多個日子裡,你做了多少件可以留下記憶的事。在走過的七千多日子裡,從出生到現在,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