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於無奈。徐丹也沒有說什麼,還是各家送去幾萬水晶幣。
康斯坦丁堡有這麼多註冊兄弟會,一天光是兄弟會任務分取5%的收益,徐丹就能賺個七八十萬水晶幣。本地的商業稅收也差不多有三四十萬水晶幣。此時看來,當初將這個城市開放出來倒是一件很有收益的事情。
系統跟隨《世界公民法則》和新的遊戲趨勢,同時也是參考徐丹的設定,對騎士團制度進行調整,推出《領主騎士團及學會法則》,設定出領主騎士團、預備騎士團、地區護衛隊和地方護衛隊。領主騎士團下設十個騎士列團,每個騎士列團3000人。最高列編3萬人。每個擁有正式封號的領主騎士團都擁有一個同樣規模的預備騎士團。每一個市級領地可以建立一個地區護衛隊,人員上限為1萬人,每一個縣可以建立一個地方護衛隊,人員上限為3000人。
整個體系中,騎士團和預備騎士團成員才能享受到免稅待遇。唯獨騎士團成員才能享受封邑待遇。普通領主為4個領主騎士團上限,建國領主增加2個上限,“軍事之邦”增加1個上限,“文明之邦”增加1個上限,成為中央王國額外增加2個上限。最終極就是10個領主騎士團。在新規則出來後,徐丹就可以建立8個大騎士團,有三個騎士團的封邑必須在泰瑞麗大陸。
對應騎士團制度。學會制度也進行完善,領主還可以建立風舞者學會、遊俠學會、魔法學會、德魯伊學會、祭司學會、工匠學會、藥劑學會……。分成中央、地區、地方三個級別。中央學會可以容納3萬,地區1萬人,地方3000人。同樣,中央學會成員可以享受到免稅待遇。
新制度推出後,倒也是對公民數量的一種平衡,徐丹這裡積累地高階別玩家太多,七八百萬人搶66萬人的免稅和固定的參戰名單。競爭何其慘烈。如果在徐丹這裡搶不到好位置,倒是可以考慮其他領主,反正中央級領主還有不少。
要想遊戲運營的很精彩。這些小領主也不能丟棄,系統同時推出新的《領主法則》。這一新法則規定原有的同盟、聯盟規則全部失效。新規則下,最高同盟方只有四家,但小領主可以向大領主稱臣,成為附屬領地、附屬國,以尋求庇護,代價是系統抽取其10%的傭兵收益。10%稅收。自動納給大領主,同時。小領主的資源貿易接受大領主的管轄,10%資源零稅收優先供給大領主。庇護條約一旦建立,大領主不得毀約攻擊小領主,但小領主可以在非戰爭期毀約。任何領主,一旦擁有十個市,擁有四家附屬領地,附屬領地面積超過4個市,即可自動成為大領主,向女皇納傭兵稅額度降低為15%。普通領主納傭兵稅額度為20%,一旦向其他領主稱臣附屬,即自動成為小領主,向女皇納傭兵稅額度為25%。
大領主所掌握的附屬領地、附屬國不受限制,兵力(含騎士團、學會、護衛隊)可任意進入附屬領地、附屬國,附屬領地、附屬國部分兵力(含騎士團、學會、護衛隊)經大領主批准,可擁有進入大領主領地地許可權。
聯盟規則,任何3家普通領主都可以締結聯盟協議,最高可以擁有125家聯盟領地,領地五個國家的常任領主,輪流擔任聯盟元首。聯盟形成共同貿易市場。內部進出口稅為10%,非共同貿易市場的內部進出口稅為15%。小領主和大領主不得參加聯盟。
只有大領主可以擁有總督,總督設定調整為執政官設定,收取總督領地稅收10%和傭兵收入10%。負責總督領地建設和管轄。
同盟方及其附屬領主,自動形成共同貿易市場,內部進出口稅為10%。同盟、聯盟之間還可以簽訂“自由貿易協會”,進出口稅降低到12%,非戰爭期,公民可以購買領地通行證短期出入,傭兵不可進出。****合作級別低於同盟、聯盟規則。且無其他強制性規則。
城市特長系統進行調整,特長分成省級特長、地區(市)特長、地方(縣、鎮)特長。最高階的領地特長和城市無關,領地特長可自由選擇四個方向………資源之國(全資源20%增加,和其他地區資源增產特長無衝突)、貿易之國(領地進出口貿易稅收自動降低3%,涵蓋公民私人貿易)、工業之國(全生產類的產品屬性額外增加10%,1%機率誕生極品,成本額外降低10%,不和精簡節約及其它工藝機械類特長衝突)、公民之國(領地公民全人物屬性增加5%,野外收入增加10%,野外爆率增加10%。和其他領地收入增加特長無衝突。)
四個方向地資料為基礎領地特長,小領主的效果降低,大領主的效果增加。領地特長隨著本領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