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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一時間物議紛起。早些時候,雲南省高層曾經作過一個決定,昆明市二環路以內不得再興建高樓,以保證營造一個良好的城市建築生態。這個決定已成為一道地產開發商難以逾越的政策壁壘。“傾城名築”的拔地而起打破了禁令,頓時引起相關人士的密切關注。

外逃高官胡星歸案記(2)

指點著這座傲然聳立的樓盤,開發商們忿忿不平:不讓我們建高樓,這個專案是怎麼冒出來的?省市的官員們也納悶,不知就裡。很快就有傳言說,“傾城名築”是省裡主要領導親自打招呼才網開一面的,該專案開發商與這位領導關係密切,云云。類似的負面資訊廣為流傳,甚至反映到中央。中央巡視組和昆明市紀委接到舉報後展開了調查。表面上看,土地的取得、規劃的審批似乎都符合程式。然而事情一步一步朝著政治化的方向演變,導致公眾對黨政官員的嚴重不滿。而事後證明,省裡主要領導與這個專案的違規審批毫無關係,也毫不知情。

“傾城名築”的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是什麼樣的一隻手在暗中操縱?疑惑在蔓延,不滿在滋生,沒有一個合理的解釋就難以平息傳聞和眾怒。

破解迷局的契機終於出現了。昆明市檢察院在偵辦曾華案件時得知,“傾城名築”的開發商是金城陽光公司(以下簡稱“金城公司”),該公司的真正老闆名叫李彬。檢察官們透過偵查發現,李彬有一個女兒姓胡,繼而確認李彬原名胡彬,是時任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鬍星的三弟!此時,在檢察官眼中,胡星開始隱約浮出水面。而金城公司工商註冊登記的法定代表人卻是另外一個名字:劉伊萍(化名)。辦案人員試圖聯絡劉伊萍,打通電話後接聽的是一名男性,自稱人在香港,有事可到香港找他,但偵查發現這個電話在昆明。辦案人員一時無法判別劉伊萍是確有其人還是子虛烏有。

1月15日,昆明市檢察院反貪局採取行動,傳訊了胡彬和金城公司的幾名管理人員,同時被傳訊的還有昆明市土地儲備中心的湯姓負責人。在短暫的抵抗後湯終於承認,金碧路的專案是胡星專門交待他運作的。綜合分析了紛繁複雜的偵查情況,檢察官基本勾畫出了這樣一幅權力尋租圖:2003年4月3日,昆明市政府著手對金碧路的一幅地塊進行拆遷,建成開放式公園,但時任昆明市副市長的胡星提出,拆遷和建設經費的缺口很大,建議把其中的畝拍賣開發,收益可彌補經費的不足。促成此議後,胡星又以時間緊迫為由,提出採取邀標方式拍賣土地,囑咐湯選定12家開發商,其中4家是胡星指定的。

湯即授意經辦人員對電腦程式進行了設定,保證最終拍賣只有這4家開發商獲准參與。4家開發商中有兩家由胡彬控制,另外兩家對胡星言聽計從,並遵囑每畝報價沒敢超過400萬元,確保了金城公司以每畝403萬元的價格把土地拿到手。

在整個“操盤”過程中,胡氏兄弟為防止玄機洩露,築起了堪稱堅固而無形的“防火牆”:金城公司名義上的老闆劉伊萍一直藏而不露,實際控制公司的胡彬則隱身幕後,出面打理公司事務的是另一名經理人;購買土地的近2700萬元資金全部使用現金,以防止銀行轉賬暴露痕跡。

檢察官們沒有放棄對真相的追尋,他們查閱了上萬份銀行票據,終於找到了一家關聯公司,該公司屬於胡彬的家人。

種種跡象表明,胡星與金城公司存在著千絲萬縷的關係,這位前副市長有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友牟取私利的嫌疑。據辦案人員初步估算,“傾城名築”專案由於有權力的介入,獲利驚人。

掩蓋著真相的帷幕已被撩開一角,“劍鋒”直指胡星。因涉及廳級幹部,雲南省紀委介入此案。雲南省高層決心鐵腕嚴查,追根溯源,揭露真相。 。。

外逃高官胡星歸案記(3)

1月19日,星期五。雲南省紀委準備找胡星談話,而胡不在省交通廳,手機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連續幾天都杳無音信。交通廳的同事說,平時週末胡的手機也經常關閉。因此一時無法確定胡的去向。次日,*雲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李漢柏,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廳長孟蘇鐵等4人召開緊急會議研究決定:省紀委常委會討論對胡星立案,省公安廳立即實行邊控,防止胡星外逃,併成立以省紀委副書記郭永東為組長的專案組。

1月22日,星期一,胡星仍沒有進辦公室。看來反貪局的行動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突然潛逃更加證明了胡星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追緝胡星迫在眉睫。

1月23日下午3時,雲南省公安廳經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