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羅布裡恩德群島,而是向完全相反的方向——透過珊瑚海沿新幾內亞海岸向西而去。
眼下,他的目的之一是擺脫澳大利亞邊防巡邏隊的追捕,所有新幾內亞的東端都由澳大利亞統轄。島的西部屬印度尼西亞,那是一片荒漠之地,沒有印尼的警察,又完全超出了澳邊防軍的控制範圍。
他敢肯定,那兩個男孩子已經到了那裡,因為他們要捕捉活動物,而野生動物在那裡要比在較文明的澳洲東部多得多。報紙上早清楚地說過,亨特兄弟要去的就是這一帶。
當務之急是離開澳大利亞領海。他在這一區域呆過好幾年,所以對地理環境十分熟悉,還可以用本地土語與人交談。
按20節的速度,他需要22小時的時間駛過450海里的水面進入印度尼西亞邊境。也就是說他必須一整夜加上幾乎另一個白天連續行駛;睡眠,他是無暇顧及了。
船上沒有給養,就是說他在22小時之後才能到達邊境,從當地村裡找些食品;在此之前他必須餓肚子。當然去找食品也要冒風險的,在這個食人的島嶼上,可能他為自己找不到什麼吃的,卻很有可能成為食人肉成癖的土人的食物。不過他感到還是較安全的,因為他知道那些食人的土人並不十分喜歡白人的肉,因為吃起來太鹹還有一股菸草味。所以,不到他們飢餓不堪的時候……
整夜他都不敢打一下盹,第二天整個上午他都繼續趕路,中午時分,他加大油門透過了託雷斯海峽,又一次路過他曾殺過採珠員的星期四島,直至下午,他才鬆了一口氣,現在他肯定已到了印尼海岸這一邊兒的阿拉佛拉海。他在馬老奇靠岸加油,但他不敢去找食物,因為過長地逗留會有危險,此處與澳大利亞領區緊緊相鄰。此處也並非野生動物寄居地——亨特兄弟肯定已沿岸走了很遠了。
他開始放慢速度,只要是亨特他們有可能上岸的地點就調查一番。這麼多的河流,他們很可能沿著一條河往上走了。他沿著拜恩河上行,到達了一個小村莊。村民們對他白色的面板十分好奇,所以他明白他們不可能見到過亨特兄弟倆及特得·墨菲船長。看來,村民們把他當成了神,所以他就以神的身份行動起來,命令人們給他端上食品,須知神也是要用膳的呀。
他餓極了——可是當他看到端到面前的食物:淹蚱蜢、生甲殼蟲、朽木中挖出的又在血裡煮過的蟲子,真是大倒胃口。不知那蟲子是用人血還是動物血煮的。
他強迫自己嚥下所有的吃的,並用河水衝下肚去,他壓抑住強烈的欲一吐了之的感覺。
一個念頭油然而生,也許他太傻了。不如仍留在獄中,此刻正可以享用上等澳大利亞食品。
甜食端上來了,他的情緒好起來。啊呀,又讓人大失所望。石碗當中放著巨大的足以捕捉鳥類的蜘蛛,煮得正好,上面又撒上了蟋蟀作點綴。他拒絕了這道菜。替換上來的是一隻幼蟒,絕對又鮮又嫩,因為它還活著。他心裡明白村民們給予他的是極其特殊的款待,因為按他們的看法,蛇肉要比雞肉味道美得多。
他忿忿地將蛇摔到地上,對圍觀的人們破口大罵。作為回應,人們開始詛咒他,有一個人舉著石斧過來,只要一掄,就可輕而易舉地將他腦袋一劈兩半。
他覺得退卻是明智之舉,於是他退到船上,順河驅船而下,不時地躲閃著人們從岸上扔來的石頭。
他渴望自己仍留在獄中,那該多好啊!
他沿岸繼續前行,查詢每一條河流。夜裡他只好睡在船上,船艙頂部開裂了,趕上大雨,當他醒來時,已是渾身透溼。他恨死了這些土人,土人也恨透了他。
他四處探尋那三個白人的下落,但是一無所獲。後來,當他有一次把船靠上岸灘時,從村裡走出一個巫醫。
“你看到過一隻船和三個白人嗎?”凱格斯問道。
那巫醫眯縫著眼小心翼翼地反問道,“你是盼他們好呢還是壞呢?”
“壞。”凱格斯說。
那巫醫一笑。“那我就告訴你吧。他們就在上面那條峽谷裡,在艾蘭頓河上游。”
“你怎麼知道的?”
“我見過他們。我是那個村的頭兒,他們鼓動全村人反對我,我只好離開。你打算將他們怎麼辦?”
“殺了他們。”
“好!我已經給他們發出惡咒,我要給你發出吉語,還要送給你斧頭、弓、箭、長矛。”
比起所有這些武器,凱格斯更願意要一支左輪槍。當然他還是帶上了這些武器,匆匆上路了。他沿著多石的海岸向艾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