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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部分

,獅子只用殘留趾劃一下就能把一個人的軀體劃開。”

“但這頭小獅子用殘留趾握竹竿。”

“是的,它長大以後就會用殘留趾抓住食物。它們有點像人的大姆指,如果你沒有大拇指就不能抓住東西,一頭獅子沒有殘留趾就不能把東西抓牢。看到了吧,一頭獅子可真是全副武裝了,但當它閉上嘴,藏起利齒,放下爪子,收起殘留趾,它看起來似乎連蒼蠅也傷害不了。”

“它還有其它的秘密武器嗎?”

“還有一個。你摸一下撲撲的尾巴尖。”

羅傑摸了一下,“哎喲!”他叫道,“尾巴上有根針,就在小獅子尾巴末端的黑毛中。它有什麼用嗎?”

“防備後部受到攻擊,獅子的尾巴十分厲害,如果它的對手從後面上來,就很容易被刺傷,那感覺就像是被大黃蜂叮了一下。

撲撲喝完牛奶,抬起頭,喵喵地叫。簡直不能相信,這可愛的小東西將來會成為百獸之王,統治森林。

哈爾俯身,撫摸它的耳後,它就更像家貓一樣嗚嗚地叫,就像是風琴的低音。

“我再讓你看著獅子像貓的另一面。”哈爾說,“把那瓶面霜給我。”

“你不是給撲撲刮鬍子吧!”

“不要怕。”他拿出手帕,在上面抹了一點面霜,把散發香味的手帕丟在撲撲鼻下的地上。

撲撲用爪撥弄著手帕,它高興得轉著圈跑,興奮得喘不過氣來,把臉埋在滿是香味的手帕中。

“真像一隻大貓。”羅傑說。

“同貓完全一樣。”哈爾贊同道,“甚至比貓更喜歡香味。”

“香氣裡有什麼使它這麼興奮?”

“香氣對人不也有這樣的作用嗎?——只是多少而已。至少人們喜歡香味。真是件奇怪的事——香味對雌獅不會產生如此大的作用,雄獅則不能自制。在大的貓科動物身上的作用也不盡相同。豹子和虎喜歡香味,但不那麼激動,也許獅子更接近家貓。”

如果能整天和撲撲一起玩該多好呀,但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他們把小獅子用皮帶系在一個床角上,讓它獨自一個去享受香味,然後出發去尋找食人獅。

到什麼地方去找呢?鐵路工人分散在5公里長的鐵路線上,要兩個人監視5公里之內發生的事是不可能的。一頭獅子可以長時間趴在地上不動,它棕色的皮毛同它周圍枯黃的草地一個顏色,如果它身上有一塊黑斑,那也不過像一叢小樹的顏色而已。

兄弟倆爬上車站的屋頂,用雙筒望遠鏡觀察。

“沒用!”哈爾說,“這兒不夠高,任何一個矮樹叢、一個草叢、一個蟻冢後面都藏得住一頭獅子。”

他們下了屋頂。什麼也幹不了,只能沿著5公里長的鐵路線巡邏。

他們手裡拿著槍,慢慢地沿著鐵路走著,每人各觀察鐵道一側的動靜。當他們走過營地時,碰巧看見鄧根從帳篷裡出來,他也拿著槍。當他看見哈爾兄弟倆時,掉頭朝相反的方向走掉了。

這是件慢而細緻的工作。要判斷那些棕黃色的東西是草叢還是獅子,要詢問碰到的每個人,看他們是否發現異常情況,還要尋找獅子的腳印。

他們就這樣查了半個多小時。這時有一個人慌慌張張地叫著:“獅子,獅子。”向他們跑來。兄弟倆迎上前去,那人摔倒了,喘著氣,指著鐵路的那一頭。

“有多遠?”哈爾問道。

“快跑5分鐘。”非洲人不用公里而是用時間來計算距離,快跑5分鐘就是說你跑5分鐘能達到的距離。

兄弟倆立刻朝那人指的方向跑去。他們跑了好長一段路才看見一群人正圍著看地上的什麼東西。他們擠進人群,看到了他們害怕看到的——又死了一個人,滿身都是獅子的爪子和牙齒造成的傷痕。

“你看到了獅子嗎?”哈爾問這群人中的工頭。

“看到了,”工頭答道,“一個好大的傢伙,身子兩側是棕色的,頭頂是黑色的。”

哈爾想:那一定是大黑鬃獅。

“你們到哪去了?”工頭冷冷地說,“當我們需要幫助時,你們總是不在。”

“我們不能同時照顧所有的地方,”哈爾說。

“你們的同伴——他就在附近,但他沒過來開槍。”

哈爾莫名其妙,“我們的人?我們沒有同伴。”

“就是鄧根那傢伙,他為你們工作,對嗎?”

“不對,他不為我們工作。”

這聲申辯